@高考生 关于高考的法律法规你了解吗?
@高考生 关于高考的法律法规你了解吗?
十余载苦读磨砺、三年来冲刺奋斗,只为一朝金榜题名。高考是人生中的关键转折点,无数学子通过知识与高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求学梦想。
即将到来的高考,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然而一些考生为了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得不偿失,悔恨终身。今天,通过一组系列漫画,和大家一起学习高考会涉及到哪些法律,考生应当如何公平公正地取得高考成绩。希望每位考生都可以在即将到来的高考中顺利完成考试,取得傲人成绩,就读心仪高校!
这些行为不能有!
考场上面找帮手
高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一次大考,关系考生切身利益,考场作弊的行为都将被严惩。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行为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这是“考试作弊”首次纳入刑法。
瞒天过海找代考
近些年,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其中对个人身份的识别更是精准,因此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作弊依靠“黑科技”
目前高考期间的标准化考场,考生都是在全程视频监控下考试,之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确定每一名考生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严格的考试监管措施下,运用所谓的“黑科技”电子设备不可能成为漏网之鱼。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管理要求,拒绝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哪些行为属于考试作弊?高考作弊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这些骗术不能信!
“内部资源”不能信
“特殊人脉”“内部资源”“校方兜底”这样带有欺诈行为的宣传口号,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让不少家长心存侥幸、信以为真,最终被骗取大量钱财,竹篮打水一场空。高考录取是公平公正、严肃严格的筛选过程,不可能依靠这些机构所谓的“资源”“人脉”,就可以让孩子“金榜题名”。
“真题答案”不能信
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不可能提供“考试真题”“高考答案”等,标榜“违约退款”等诱惑信息,并以“预付订金”等名义要求用户先付款的,都是诈骗。
“保准录取”不能信
每年高考志愿填报前夕,总有一些非正规的机构网站宣称内部大数据,打着“精准填报志愿、保证能被录取”等广告,让考生家长高价购买服务,享受一对一的“精准”指导。各位考生家长注意,打包票录取以及高价帮助填志愿的服务可能是骗局。
商家可以用高考答案等暗示性的话术作为广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