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起,我国将明令禁止收取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还需早知道!
1月起,我国将明令禁止收取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还需早知道!
小区物业收费乱象一直困扰着广大业主。从2025年1月起,我国明令禁止收取五种不合理物业费,这五种费用包括重复收费、超标收费、公共收益分配不当、过度预收物业费以及额外服务收费不透明等。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业主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重复收费乱象亟待整治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业主都遇到过这样的烦心事:自己明明已经购买了停车位,却还要被收取“停车管理费”;明明已经交了维修基金,却还要交“公共维护费”等。这些都属于多次重复收取的物业费,是不合理且违规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重复收取已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的费用项目。因此,业主们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拒交。
标准化收费需严格执行
我国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有明确划分的,一般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每月每平方米1.00元;二级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三级为每月每平方米0.50元或0.45元;四级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虽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但也不能偏离标准过多。
然而,现实中有些小区物业却存在严重超标的情况。例如,有的小区以提供“高端物业服务”为由,收取每平方米每月3.5元的物业费,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与服务质量相匹配,如果物业没有提供相应价值的服务,却收取高额费用,这对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业主们有权拒绝缴纳超出标准的部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共收益归属问题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电梯间的广告位、公共区域的摊位以及地面停车位等,这些地方产生的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小区物业只是代为收取而已。据统计,一些大型小区的电梯广告每年能产生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收入,地下车库的临时停车费收入也相当可观。
在年底时,物业需要将这些公共收益发放给全体业主,或者用来抵扣物业费。但有些物业却将这些收益据为己有,不向业主公开账目,也不进行抵扣或返还。这是对业主权益的严重侵犯,业主们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物业公开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并将其合理地用于抵扣物业费。
预收物业费需规范
为了保证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营,物业公司提前预收物业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物业费最多只能预收6个月。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物业公司为了自身的资金周转和利益最大化,往往会要求业主预收一整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物业费。
对于这种过度预收的物业费,业主们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不能让物业的违规行为得逞。
额外服务收费应透明
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双方行为的依据,业主按时交物业费,小区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比如小区物业帮业主代收快递等。如果双方事先达成一致,小区物业额外收费是可以的,但如果物业未告知业主,就擅自增加额外服务费用,这就不妥了。
有些业主可能觉得这些费用不多,就不在意,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业主们对于物业的额外服务收费要保持警惕,要求物业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和依据,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物业费虽看似微不足道,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更重要的是,这是业主的合法权益。1月起明令禁止的这5种物业费,业主们一定要牢记在心,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说“不”。同时,业主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沟通和协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