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支付令后如何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收到支付令后如何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收到支付令后,如果对支付令的内容存在异议,应该如何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一问题,包括提出书面异议的流程、注意事项和法定要求。
收到支付令后如何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收到支付令后,若要申请书面异议,需先明确异议应在法定期间提出,此期间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
书面异议需包含关键内容,如明确表明对支付令的异议态度,像“本人对该支付令有异议”;阐述异议的事实和理由,要具体且真实,例如说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的具体方面,像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疑问、金额计算是否有误等。
书写完毕后,将书面异议提交给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法院收到异议后会对其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督促程序终结,债权人需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收到支付令书面异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支付令异议需谨慎对待,有以下注意事项:
异议期间:异议要在法定期间提出,即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逾期提出则支付令生效。
异议形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明自己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债务存在不同意见,并阐述具体理由,如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债务数额有争议、履行期限有分歧等。
证据支撑:异议内容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支撑,不能毫无根据随意提出。例如,若主张债务已清偿,需提供还款凭证等证据。
异议对象:异议应针对债务本身的合法性、真实性等实质性问题,若仅对清偿能力、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不构成有效的支付令异议,支付令仍可能生效。
总之,提出书面异议务必遵循法定要求和程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收到支付令书面异议的法定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有以下法定要求:
提出期间:必须在法定期间提出,即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出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提出。
异议形式:异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口头异议无效。书面异议需明确表明对支付令所确定的债务本身存在不同意见,例如对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数额、履行期限等方面提出实质性异议。
异议对象:异议需针对债务本身,若仅对清偿能力、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不构成有效的书面异议。
法院对书面异议仅作形式审查,若异议符合上述法定要求,法院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债权人需另行起诉。
当我们探讨收到支付令怎么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支付令异议的提出需谨慎,因为一旦提出,法院就会对异议进行审查。而审查的重点之一在于异议的合理性,例如债务关系是否存在实质争议,像债权债务的数额、履行方式等是否有分歧。另外,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