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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良征信到底可以“修复”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个人不良征信到底可以“修复”吗?

引用
1
来源
1.
https://cj.sina.cn/articles/view/2660877003/9e99c2cb00101a35s

个人征信报告是每个人信用状况的重要证明,它不仅影响着个人的贷款、购房、购车等重大决策,还关系到政审等重要事项。然而,关于个人不良征信是否可以“修复”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问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个人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多年来,个人不良征信到底可以“修复”吗?征信修复是真的吗?怎样恢复个人征信?一直是争议的热门话题。因为征信与政审、征信与贷款、征信与分期买房买车以及征信与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是“息息相关的”,截止目前为止征信中心官方给的答复是,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但是如果你认为自己征信展示的数据不对,可以提交“征信异议”也就是说你想修改征信的数据,可以提交异议申请修改;那么我们到底是纠结“修复”这个词汇呢?还是想修改一些信息数据呢?

一、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那么大家认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信用报告,到底会不会存在“错误”呢?咱们可以先看一下自己的征信报告末尾页“报告说明”第1点“除了查询记录外,其他信息均有相关机构提供,征信中心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承诺在信息汇总、加工、整合的全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地位。”

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为5年”那么我们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又该怎么理解“不良信息”这个词汇呢?参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44条第3款“对不良信息的法律依据认定是,“不良信息是指,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如果按照这个“抬扛”逻辑推断下去,咱们作为一个老百姓又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因此争议的焦点有2个;

第一是,征信报告存在错误的信息也是很常见的,比方说在“学历、邮箱、居住地址、职业信息等等”有没有可能存在错误?

第二是,你对展示的(逾期记录、不良信息)存在质疑,那么就要去分析剖析逾期的底层逻辑是什么?按照“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的原则看待这个问题,很明确就是(逾期不良=合同违约),在这里可以进一步明确一点就是,无论你是信用卡违约、还是各种贷款违约、以及担保保险其背后均需要签订合同对吧?这也是《商业银行法》第37条的基本要求。

征信异议的底层逻辑;如果有些事情合同没约定清除怎么办?咱们在征信异议流程中又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想法?那么相对方把所有争议的焦点都指向了“合同约定”,大家在办理金融业务的时候,咱们到底都签订了什么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都知晓吧?对相关合同的条款理解都到位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应该都没问题吧?再比方说《合同法》第117条所说的“不可抗力因素”又是个啥意思、、、最终有关金融机构把咱们“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到底会不会存在《条例》第25条当中表述的“存在错误”信息呢?那么我们到底是纠结“修复”这个词汇呢?还是想修改一些信息数据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探讨、聊聊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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