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企业为职工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企业为职工补缴社保的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进行。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流程:
- 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 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 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 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在办理社保补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社保是算累计年限的,在累计满15年,年龄达退休要求,就不需要进行社保补缴。
-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企业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社保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保险,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 其他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 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计算公式为: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 + 滞纳金 + 利息。
区县参保建议咨询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当地12333咨询。(异地需加区号)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一些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医疗报销方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通过这些内容我们对问题答案有所了解,企业通过相应步骤进行操作即可为职工社保进行补缴,不按照操作步骤肯定不能办理,需一步步进行申报,完成补缴手续。社会保险对于个人还是单位都有好处,出现断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补缴。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如您遇到社保缴纳/医保报销等问题,建议您可以直接到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电话12333。如您遇到其他社保类法律问题,建议您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向华律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