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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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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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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renrendoc.com/paper/383162160.html

中药配伍是中医药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配伍可以增强药效、降低毒性,而错误的配伍则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本文将详细介绍中药的配伍原则和禁忌,包括七情配伍关系、十八反十九畏的具体内容、妊娠用药禁忌以及服药时的饮食禁忌等。


中药配伍原则

七情配伍关系

  • 单行:主用单一药物,发挥其特效。如独参汤。
  • 相须:功效类同的两种药物合用,可显著增加疗效。如石膏、知母配伍,清热泻火力增强。
  • 相使:功效上有所关联的两种药物,分别主辅同用,能提高主药疗效。如黄芪配茯苓,补气利水效果显著。
  • 相畏: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烈性,或相互减低原有药性。如半夏、天南星分别与生姜、白矾炮制。
  • 相杀:与相畏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指两种对立的药物而言。如防风解砒霜毒、绿豆解巴豆毒等。
  • 相恶:一种药物能抑制另一种药物的性能,甚至消失其药效。如生姜恶黄芩、人参恶莱菔子。
  • 相反:两种药物同用,产生明显副作用或毒性。如“十八反”、“十九畏”的内容。

十八反十九畏

  •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南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 十九畏:硫磺不宜与芒硝(包括玄明粉)同用;水银不宜与砒霜同用;狼毒不宜与密陀僧同用;巴豆(包括巴豆霜)不宜与牵牛子同用;丁香不宜与郁金同用;芒硝不宜与三棱同用;川乌、草乌(包括附子)不宜与犀角同用;人参不宜与五灵脂同用;官桂不宜与石脂同用。

中药配伍禁忌

凡两种药物合用时,能降低或丧失药效,或能产生毒、副作用的,称为配伍禁忌。中药的配伍禁忌包括:

  1. 中药饮片配伍禁忌
  2. 中药注射液配伍禁忌
  3. 中西药物合用配伍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禁用药

禁用药大多系剧毒药,或药性作用峻猛之品,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干漆、水蛭、虻虫、三棱、莪术等。

慎用药

慎用药主要是活血祛瘀药、行气药、攻下药、温里药中的部分药。如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肉桂等。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病证食忌

一般而言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

服药食忌

服药食忌是指服某些药时,不可同时吃某些食物,以免降低疗效,甚或发生毒性反应。如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鳖甲忌苋菜;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丹参、茯苓、茯神忌醋;土茯苓、使君子忌茶;薄荷忌蟹肉;蜜反生葱;柿反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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