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票的有效期
作业票的有效期
作业票的有效期主要是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确定的。这两个标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
其中明确规定了三类特殊作业安全作业票有效期。
1、动火作业 :
特级、一级:≤8h
二级:≤72h
2、受限空间作业 :≤24h
3、高处作业 :≤7d
另外对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 30 天;对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与相应作业时间一致。
对于工贸企业而言,应急管理部已经明确 GB30871 不适应工贸企业,只能参照执行,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对于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主要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 有限空间内环境的动态变化性 :有限空间相对封闭,通风条件差,内部可能存在各种有害气体,其产生和积聚受多种因素影响。即使作业前进行了气体检测和通风,随着时间推移,气体成分和浓度仍可能发生变化。例如一些封闭的罐体、井道等有限空间,内部物质可能会持续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气体,短时间内就可能达到危险浓度。另外,有限空间内的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也可能随时间变化,影响作业安全。
2. 作业过程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累积: 在实际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出现作业中断,一旦作业中断,有限空间内的环境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再次进入时需要重新进行气体检测和安全评估。而且,作业时间延长可能会增加交叉作业等其他不确定因素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影响,风险会逐渐累积。
3. 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 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等在长时间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影响其对危险的感知和应对能力。较短的作业票有效期有助于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及时对作业环境和人员状态进行重新评估和确认,保障作业安全。
建议企业在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时要考虑作业票有效期不超过正常白班人员工作时间(8 小时或者 12 小时),原则上不安排中夜班作业,确有需要作业需要重新办理作业票,落实相关人员审批监护,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