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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详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昌吉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详解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849250.aspx

  1. 最高额度为35万元。

  2. 缴存职工家庭在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有严重逾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在5年不良信用期内如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做公证,同时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房价的40%。缴存职工家庭二次贷款或二次购房支取业务均要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审批,各县市管理部不能自行审批。

  3.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依照职工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价值的80%、抵押房评估价值的80%及按职工家庭收入测算的可贷款额度<可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基数)*45%*12个月*可贷年限(退休年龄-现年龄,如确有需要可顺延五年)>,采取就低原则,既:选择三者中最低的数值作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限额35万元。

本文原文来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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