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选择股票的简单方法:低估值股票的十大标准
格雷厄姆选择股票的简单方法:低估值股票的十大标准
格雷厄姆是价值投资的鼻祖,其选择股票的十大标准至今仍被许多投资者奉为圭臬。以下是格雷厄姆选择低估值股票的具体标准:
收益—价格比(本益比的倒数)是 3A 级债券的 2 倍。如果 3A 级债券的收益率为 8%,则满足条件的股票收益率为 16%。
本益比不低于最近 5 年最高平均本益比的 4/10。 (平均本益比=给定年份的平均股价/当年收益)。
股利率不低于 3A 级债券收益率的 2/3。不分配股利或无利润的股票不予考虑。
股价应低于每股有形资产账面净值的 2/3。计算方法是:全部资产价值扣除商业信誉、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后减去全部债务,再除以股份总数。
股价不高于流动资产净值或速动清算净值的 2/3。速动清算净值=流动资产-总负债。这也是本最初的理论基础。
总负债低于有形资产账面价值。
流动比率不小于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它反映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总负债不高于速动清算净值。
最近十年利润翻了一番。
最近十年中,利润下降超过 5%的年份不超过两年。
纽约州立大学教授亨利·欧本海莫曾对格雷厄姆—多德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本的选股标准作了验证。他考查了 1974— 1981 年经过风险调整的收益变化,用几种不同的方法检验这些标准在不同情况中的效果。当试验仅仅限于纽约证交所时(上市交易的都是大公司),效果差强人意,却不很理想,尤其是在本去世后的几年。
欧本海莫教授又把范围扩大到纽约证交所和美国证交所两地(这样就构成了一个包括大公司和小公司在内的很大的样本空间),他发现本的标准在所有的年份里都有效,而且成绩很显著:
“利用标准 1 和标准 6 选择股票,年平均收益率可达 38%以上;用标准3 和标准 6,或用标准 1、标准 3 和标准 6 选择股票,则分别得到 26%和 29 %的年平均收益率。虽然这种优异的成绩……在 1976 年后有所下降。但仍然没有消失。此外,这种效果并不受系统风险或规模大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