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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肇庆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909386.aspx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1. 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1. 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包括参保范围和缴费、待遇享受等。

查社保、查公积金、查违章

预约护照、预约港澳/台湾通行证等内容。

本文原文来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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