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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详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宜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详解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515203.aspx

生育保险是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的重要制度。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宜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节育手术等项目的具体报销金额,并区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差异。

1.产前检查每例200元;
2.正常分娩、难产、剖宫产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定额结算标准支付;
3.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32元、36元和40元;
4.输精管结扎术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240元、270元和300元;
5.输卵管结扎术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280元、315元和350元;
6.输精(卵)管复通术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000元;
7.刮宫术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100元、113元和125元;
8.人工流产区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分别为100元、113元和125元,钳刮术另加40元;
9.妊娠中期引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例500元;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例550元;
10.参保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合并症、生育出院后3个月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出院3个月以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生育保险政策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了解相关政策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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