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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66law.cn/laws/364550.aspx

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可以分为使用租赁和用益租赁,租赁标的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不消耗物、特定物和有形物。

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转移使用权、收益权的合同
    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合同,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承租人的使用权。租赁物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人须将原物交还。租赁合同的给付具有持续性,因此可将租赁合同称为持续性合同。

  1. 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生效不受是否交付租赁物的左右,是诺成合同。出租人以标的物的使用权、收益权为对价,承租人以租金为对价,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租赁合同的分类

根据租赁期限的不同,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1. 定期租赁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如果过长,不利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 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的期限。不定期租赁的特点是当事人有任意解除权。"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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