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退休人员可以主张误工费吗?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这是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虽然受害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收入。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或者侵权人往往以受害者已达退休年龄为由而抗辩其不存在误工费损失。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18日,被告无证驾驶载货摩托车,为避让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对向车道内与一辆两轮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自行车侧翻。原告倒地后被载货摩托车碾压受伤。经某交通警察支队认定,被告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累计住院时间为265天。2020年7月20日某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明确原告伤残等级。
关于误工费的损失,原告认为其虽在事故发生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会在家做小工或者打零工,有收入;被告认为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误工费不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分析
误工费的赔偿不应以受害人是否退休而受到限制。误工减少的收入,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入。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该项规定并没有将退休年龄人员排除在外,虽然受害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只要能够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受害人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者侵权人承担误工费损失。
原告自2019年9月18日入院,2020年7月20日定残;原告误工期为305天;原告在家做小工、打零工的事实有原告村委出具的证明佐证,据此原告的误工费按照江西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论
退休人员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在事故发生前有劳动收入,即使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可以主张误工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全面保护,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因侵权行为导致收入减少,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