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休完的年假自动清零?必须要员工同意!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
没休完的年假自动清零?必须要员工同意!未休年假按300%工资补偿
随着2024年即将结束,许多职场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年休假情况。年休假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之一,但关于年休假的争议也时有发生。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为您详细解读年休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两年多剩余20多天年假未休
2009年4月,杨某与某木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从事电工一职。2023年3月,杨某从某木业公司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某木业公司支付2021年至2023年3月尚未使用的20天年假报酬,因不服仲裁结果,杨某向法院起诉。
本案庭审中,某木业公司辩称,公司2023年春节放假期间安排在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其中包含员工年假,杨某已知晓并享受假期,公司无须再支付应休未休的年假报酬。
肇庆封开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在某木业公司累计工作时间为14年,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的规定,为此,杨某可享受2021年年休假10天、2022年年休假10天和2023年年休假2天,共计22天。
法院判决: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院指出,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分段或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最终,法院判决某木业公司应向杨某支付2021年的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9017元。
法官说法:年休假应休未休,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经办法官指出,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设立年休假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劳动者而言,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申请,也可请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但并非只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才能休年休假,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劳动者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计发支付工资。
年休假具体规定
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休年假补偿: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哪些人可以休年假?休年休假有哪些条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年休假的条件主要是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年休假不休会自动清零吗?没有休年休假能否获得工资补偿?
年休假不会自动清零:除非单位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工资或者劳动者书面提出放弃休年休假。但是,根据北京地区裁审机关的现行观点,劳动者通过仲裁主张年休假工资时会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
未休年休假可以获得工资补偿: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如果职工未休年休假,且并非系本人书面同意放弃,那么职工可以主张获得工资补偿。但同上所述,职工向仲裁委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补偿时会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