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摆烂”不还钱,司法拘留了解一下!
被执行人“摆烂”不还钱,司法拘留了解一下!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执行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妨害诉讼活动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司法拘留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
- 拘留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为的,可以予以拘留、罚款。
至于什么是上述拒不履行的行为,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8条中有明确的规定,这主要是指以下4种行为:
一是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是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是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 拘留的执行场所和时间限制
拘留是需要在拘留所进行的,而不是在看守所。看守所所羁押的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人,而拘留所羁押的包括因行政违法而被治安拘留的,也包括司法拘留的。毕竟,拘留是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所以拘留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时间最多不可以超过15天。而且不得因同一事由连续拘留。不过如果是因为不同的事由,比如说之前是因为没有报告财产,之后是因为拒不履行,那是可以连续拘留的。而且,如果因为拒不履行先被拘留,一段时间以后,再次拒不履行还可以再次拘留,只不过这个具体的间隔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
- 被拘留人的救济途径
如果被拘留的人不服决定书,那就向上级法院提起复议。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复议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当然,如果是在羁押期间的话,是可以通过拘留所向法院反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