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识别非法金融活动,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准确识别非法金融活动,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在欢度新春佳节的同时,千万不要放松对诈骗的警惕,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的“假期”心理,精心设下非法集资骗局,想方设法骗取我们的钱财。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北京市检二分院推出《春节防骗指南》系列普法专栏,每期通过精选2至3个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集资手段,呈现非法集资后果,提升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助力万家欢度幸福年!
案例1:王某某等4人利用虚假MT4外汇交易平台非法集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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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
9:00
听说了吗?
最近隔壁老王因为投资一个外汇平台,钱都打水漂了。
9:10
啊?
我知道那个平台
他们都说这个平台有正规渠道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能获得高额收益,原本我这两天还打算投资呢!
唉,那可是个虚假平台,是那些不法分子专门用来骗咱老百姓钱的。
国家可从来没有批准任何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你可得小心点儿。
基本案情
王某某于2014年至2020年间,伙同他人搭建虚假MT4外汇交易平台,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客户说明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谎称所搭建的MT4平台可以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公司设专人代为在平台“开户”并“入金”,承诺高额收益,与投资人签订《委托开户协议》《账户委托管理协议》,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9亿余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行为人个人消费挥霍,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人民币3亿余元。王某某等人分别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
检察官解析
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目前在我国境内开展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均属非法行为。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社会公众不了解、不熟悉外汇交易管理规定的情况,通过搭建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谎称具备相关资质,以“炒汇”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骗取集资参与人钱款。广大投资者要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勿参与未经国家批准的非法金融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案例2:翁某等16人非法经营荐股业务案
5
小B
15:00
对了,最近有没有接到那种说能提供股票推荐、股票咨询的电话?
还别说,我真接到了几个
说是能够保证高额收益,稳赚不赔,我这两天正在犹豫要不要投呢
难道这都是骗人的?
这可是个新型的非法集资陷阱!
没有资质可是不能够推荐股票的,前两天我单位的老李就因为相信了他们的话,投了一笔钱,结果血本无归。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23年间,翁某先后成立多家信息咨询公司,招募多名业务人员,在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开展股票推荐、股票咨询等业务,声称公司系私募机构、持自有资金操盘,确保月平均收益达20%-30%,诱使投资者向其支付会员服务费或者盈利分成,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6900余万元。翁某某等16人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检察官解析
证券投资需谨慎,分析建议勿轻信。投资者在选择“荐股”机构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务必仔细甄别所选机构是否具有资质,可通过证监会等官方渠道进行核实确认,不要轻信小道消息,避免盲目跟风,防止被误导、乱投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在未获取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群聊、直播等方式开展“荐股”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将会以非法经营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公司及从业人员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切勿在未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开展证券、期货等业务,否则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欢欢喜喜过大年,防范非吸记心间。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牢记“一夜暴富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请时刻保持警惕,拒绝高额收益的诱惑,不随便相信他人的投资建议,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让我们共筑防范非法集资的钢铁长城,守护家家欢度幸福年。检察官将逐步揭示更多威胁到我们“钱袋子”的非法集资手段,且待下回分解!
(转自:洪泰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