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强掳劳工罪行档案:120袋珍贵史料揭露侵华日军暴行
日本强掳劳工罪行档案:120袋珍贵史料揭露侵华日军暴行
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历史档案,是揭露日本侵略者罪行的重要证据。这些档案详细记录了日本政府和企业如何系统性地强征中国劳工,并将其奴役在日本各地的作业场所。虽然日本政府曾试图销毁这些罪证,但这些珍贵的档案最终得以保存,并被数字化向社会公布,成为教育国人、铭记历史的重要资料。
这些日文档案共120袋,405份,包括日本35家企业的124个作业场、373份报告和日本外务省报告书及附属档案32份。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日本劳动力缺乏,为了满足日本企业的要求,东条英机内阁于1942年11月27日通过了《关于将华人劳工移入日本内地》的决议。1944年2月26日,日本内阁次官会议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决议。这两项决议标志着日本政府强征中国劳工政策出笼。在上述政策的指导下,日本占领当局与伪政权分别在华北成立了华北劳工协会和在华东建立了日华劳务协会等主要机构,具体负责向日本输入中国劳工。
日本从中国向其国内输入中国劳工,共169批,人数达38935人。被强征到日本的中国劳工,由日本厚生省分配到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所,几乎遍布全日本,其中三井、三菱财阀奴役的中国劳工最多。
奴役中国劳工的事业所对中国劳工的管理,主要由劳务科下设的中国股负责。日本工头和监工称中国劳工为“苦力”“清国佬”“亡国奴”,充满着种族歧视。而且,日本工头和监工将中国劳工视为“奴隶”,以极其野蛮和暴力的方式驱赶中国劳工从事繁重的苦役。在日本监工眼中,打死一个中国劳工就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据统计,中国劳工平均5个人就有1人被夺去了生命。
1945年8月战败前夕,日本深知其罪行严重,必然遭到盟国的追究和惩罚,因此,日本政府下达密令,要求政府各部门和占领区当局销毁罪证,掩盖罪行,其中包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罪行的档案资料。日本政府还要求直接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本企业销毁罪证。
但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多次向日本驻中国使馆官员提出要求通报中国劳工在日本的情况。在中国政府一再要求下,日本政府才不得不在中国劳工回国一个月后才开始调查。
1946年1月下旬,日本外务省确定调查方案,让各事业场尽快写出调查报告。2月各事业场报告汇总到外务省,形成各事业场报告书。3月,外务省委托16名调查员分成4个组,分别赴各事业场开展现场调查,写成了《备忘录》。1946年6月,日本外务省根据上述两个材料,写成了《外务省报告书》,但是封面上记载的时间却是3月1日。
以上材料均是在中国劳工幸存者回国之后形成的,日方根本没有调查受害者一方,完全依靠奴役中国劳工的日方企业主和日方调查人员的意见。因此,《外务省报告书》等材料的真实性大打折扣,材料中出现掩盖严重罪行,推卸罪责,自我美化也就不足为奇,但其毕竟完整记录了日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的历史,是珍贵的历史档案。
虽然日方整理出相关材料,但作为有罪的一方不愿把罪行材料交出,受害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也没有深究。这主要是一方面当时中国出现内战,国民政府无暇顾及;二是作为直接受害者中国劳工回国后没有形成一个整体,要求国民政府向日本讨还公道和正义;三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没有对日本强征和奴役中国劳工的罪行进行起诉。
在上述情况下,日本政府密令外务省烧毁上述原始档案材料,以免日后被追究,同时强令知情者不得泄露任何消息。至此,日方不再承认进行过任何调查和形成的材料。尽管日本政府强令烧毁强掳中国劳工的所有调查材料,企图掩盖罪行,但历史事实却销毁不了,也隐藏不住。随着战后日本友人和旅日爱国华侨寻找死难在日本的中国劳工遗骨活动的开展,这一历史真相逐渐大白于天下,日本强掳中国劳工的所有调查材料也再次问世。
这些珍贵的档案用铁的事实,揭露了日本当年强掳中国劳工的罪行,是任何人不能否定的。抗战馆已经将这些珍贵的档案实现电子化,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各界利用,并将长期妥善保管、利用这些珍贵的档案教育国人。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