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主物权还是他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主物权还是他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关注的重要法律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并详细介绍其申请程序,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权益。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
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主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申请程序
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受理7个工作日,局内办理运行20个工作日。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不是主物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