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的真实性
再论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的真实性
摘"要: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是从香港古董市场买回来的盗掘品,因此其真伪一直是中国国内外辩论的问题。最近慕尼黑大学叶翰教授做了题作《以文本方法论清华简〈系年〉的真伪问题》的长篇论文,表面上是对尤锐作《出土周史: 〈系年〉竹书与早期中国史学》的书评,但是论文主要目的是利用所谓“文本方法”论证清华简《*系年》是伪造的。我既不同意叶翰教授的结论,也不同意他的方法。相反,我提出要考察写本的真伪最佳证据是当该文献公开发表之后出现的新证据与之相合。除了清华简整体的证据诸如简背划痕和《*越公其事》与2020年从枣林铺纸厂M46出土的《*吴王夫差起师伐越》的相似性以外,我还指出,《*系年》第17和18两章提到“晋庄平公”,这个名称在传世文献从来未见,但是在2023年秦家嘴1093号墓出土了一篇文献也载有这个名称,说明《*系年》的用法完全可靠,不可能是2008年以前的伪作者所知。因此,《*系年》无疑是真实的战国时代的文献。
2008年夏天,清华大学入藏一批购自香港古董市场的竹简。为鉴定竹简及其文献的真伪,首先将无字竹简送至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进行碳14测年,得出公元前305±30年的结果。同年十月,来自国内多家单位的资深古文字学家对竹简进行了鉴定,一致认为竹简的书法和形制与战国中晚期(约公元前300年)的竹简相符,并出具鉴定报告称:
鉴定组一致认为,这批战国竹简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文物,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前所罕见的重大发现,必将受到国内外学者重视,对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等许多学科将会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基于对竹简真实性的信心,清华大学成立了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由已故李学勤先生领导,负责整理和出版竹简文本。首辑于2010年出版,此后每年出版一辑,至2023年已出版至第13辑。
当如此大量中国境内盗掘而得、然后非法出口至香港的新文献出现,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既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值得欢迎的。第一卷竹简出版后不久,中国的一些学者就迅速谴责它们是伪造的。
在西方学术界,虽然对在研究中使用非法出土文物的伦理问题已有相当多的讨论,
但仅有少数人暗示这些竹简可能不真实。
这些暗示如今在叶翰(Hans van Ess)教授一篇长篇评论文章中得到了充分的表达: 《以文本方法论清华简〈系年〉的真伪问题》,发表于《中国文学: 论评集刊》(CLEAR)杂志上。
表面上看,这篇文章是对尤锐(Yuri Pines)最近出版的《出土周史: 〈系年〉竹书与早期中国史学》一书的评论,
该书是对清华大学整理者题为《*系年》的竹简的研究和翻译,
这份文献的大部分(第5至19章)在很大程度上与《左传》中的内容重叠,只是偶尔与之有重要不同或前所未见。然而,根据尤锐说,“当与传世文献一起阅读时,这些新文献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新信息,并且特别重要的是,使我们能够提出关于中国古代史学史的新问题和新答案”,并且“出土文献使我们能够深刻地修正我们对传世文献的理解,主要是(但绝不仅限于)《左传》”。
虽然叶翰称赞尤锐的书,称其为“对早期中国历史的诸多议题提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全面论述,尤锐对这些问题的了解至少在汉学界几乎无人能及”,
但他仍然觉得其所讲述的故事可能有点过于完美:“然而,从文本连贯性和语言的角度来看,关于清华简的真实性,仍然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人们应该记住,撇开道德问题不谈,伪造的文本有可能摧毁中国古代历史研究的基础”。
然后,他将评论的四分之三(29页中的22页)用于讨论“真实性问题”,并最终得出结论:
这位评论者认为,《系年》中大量不利于其真实性的文本证据表明它是伪造的——人们通常认为这些文本写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只有李学勤这样的学者才能写出来,但我反而觉得《系年》看起来甚至并不那么好。
当像叶翰这样地位的学者对一份颇受重视的文献提出如此谴责时,我们可以想象学术界会多么严肃对待此事。事实上,许多人无疑会得出结论,认为清华简不值得他们关注。
在《关于清华简真实性和保存盗掘文物伦理问题的说明》中,我提出出土文献真实性的最佳证据是当该文献公开发表之后出现的新证据与之相合。关于清华简,我给出了两种这样的新证据。第一是简册形制上的特点,第二是其中一份文献有了新出土的版本。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特征,尤其是它在同一写本内横跨不同竹简的使用,直到2011年孙沛阳的研究发表后才为学术界所知。当时,考古学家和学者们重新审视了早期科学发掘的战国写本,例如2006年发掘的睡虎地77号墓出土的以及1993年出土的郭店楚简,发现它们的背面也有同样的划痕,
这篇文献于2017年在清华简第7辑中发表。事实证明,清华简整理者给出的标题可能是错误的。这是因为2020年10月30日,荆州博物馆的考古学家在枣林铺纸厂发掘了一座编号为M46的墓葬,出土了一篇被发掘者命名为《*吴王夫差起师伐越》的长篇文献。
这篇文献与《*越公其事》非常接近,可以视为同文异本。重要的是,在2017年刊布之前,《*越公其事》的内容从未公之于众。由于《*吴王夫差起师伐越》毫无疑问是真实的,而且在2017年《*越公其事》刊布时,它还埋藏在地下,所以同样毫无疑问,《*越公其事》也是真实的。
叶翰教授在对《出土周史》的评论中没有提及这一发现。在后来的私人通信中,他告诉我,他认为这一证据与《*系年》的真实性无关,因为他的论点并不是所有的清华简都是伪造的,只是《*系年》是伪造的。然而,《*系年》于2008年与所有其他清华简一起抵达北京,包括《*越公其事》,其中大部分仍然包裹着似乎来自被盗墓葬的泥土。更重要的是,《*系年》与清华简内的其他写本有许多共同的形制特征,特别是在此前发现的战国写本中几乎从未见过的另一个特征: 简背的数字。
一个假定的伪造者为什么要在《*系年》上添加这样的特征?他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清华简都有的这样的特征?除非有人准备论证几乎所有的清华简都是伪造的,只有真实的《*越公其事》作为唯一的例外以某种方式插入到这捆竹简中,
否则简册形制和考古学的证据——这些似乎是判断此类问题的最佳证据——都表明《*系年》也是真实的。
叶翰教授对这类证据不感兴趣。相反,正如他评论的标题所示,他反对《*系年》真实性的论据是基于文本方法。虽然在我看来,这种方法本质上是模棱两可的,容易受到个体读者先入之见的影响,
但我相信哪怕这种方法也可以用来证明《*系年》的真实性。我将只关注叶翰指出的诸多问题的其中一个: 《*系年》称呼君主的方式。在他的评论“结语”中,他指出:
楚国君主总是称“王”,而不是像传统传世文献中那样称“子”爵,因为新出现的材料显然没有受到汉儒错误观念的影响。其他君主——除了“鲁侯”之外——总是使用正确的头衔。
虽然《*系年》对称谓的使用与一些传世文献不同,但它符合先秦用法,例如在同时代的青铜铭文中所见。正如叶翰所指出的,《*系年》将楚君称为“王”,而不是像《左传》中那样称“子”。事实上,我们从东周时期的青铜铭文中非常清楚地知道,楚国的统治者在楚国肯定被称为“王”。
在其他地方(第203页),叶翰指出,“《左传·成公十二年》记载,宋国的华元与晋国的范匄、楚国的公子罢(《系年》称他为“楚王子罢”)在宋国缔结了和平条约”。这里《*系年》的用法也是自然而正确的;楚国文献里当然会用公子罢在楚国为人所知的名字来称呼他。另一方面,叶翰指出“尤锐正确地质疑为什么《系年》‘莫名其妙地’(第225页,注12)称勾践之后的越国统治者为‘公’,尽管勾践曾是王”(第208页)。这似乎很简单: 从楚国的角度来看,没有必要承认任何王室头衔(除了他们自己的王和周王)。
至于叶翰认为“在《系年》中鲁公被称为‘鲁侯’是令人不安的”,
这也恰恰表明了文本的真实性,而不是什么令人不安的事情。在为鲁国君主铸造的青铜器铭文中,他们在世时总是被称为“侯”;
西周早期鲁侯熙鬲上的铭文很好地说明了这种差异:
鲁侯熙作彝,用享孝于厥文考鲁公。
关于君主称谓的另一个例子涉及其私名。《*系年》第18章记载,晋国将徐国国君佗(简文中写作“"”)迁至荣城,即今河南南阳附近。关于这一点,叶翰指出:“《左传》中他没有名字,但在《公羊传·定公六年》中他被称为‘斯’。尤锐指出这一点十分有趣(第218页,注12),因为2003年在南阳荣城附近出土了一件‘许子佗’的青铜器。”
这件青铜器确实是在2003年出土的,然而直到2006年底才首次公开发表,而且即使在那时也没有提供铭文中名字的任何释文。
直到2012年,河南大学学者黄锦前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关于该铭文及其与《*系年》中记载之关系的研究,才首次出现了铭文释文。
黄锦前: 《“许子佗”与“许公佗”: 兼谈清华简〈系年〉的可靠性》,简帛网,2012年11月21日。
正如黄锦前所说,徐国君主的私名在这件春秋晚期的青铜器铭文和这条关于同一时期、同一地点的《*系年》记载中都完全相同,几乎可以肯定是指同一位徐国君主。由于这一私名此前不为人所知,几乎肯定表明任何假定的《*系年》伪造者都不可能知道它。
最后,《*系年》第17 和18两章还揭示了另一个从未在历史记载中出现过的名称。文中将春秋中期的晋国君主称为“晋庄平公”,这对应于所有传世文献中称为“晋平公”(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的晋国君主。这个名字也已被随后出现的考古证据证实。2023年,从秦家嘴1093号墓出土的一篇文献中也用同样的双谥号来指称他: 晋庄平公。
荆州博物馆秦家嘴楚简整理小组: 《荆州秦家嘴1093号战国楚墓出土竹简选释》,简帛网,2023年12月21日。
在2011年《*系年》刊布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伪造者可能知道这个名字,甚至李学勤先生本人也不可能知道。正如后来枣林铺《*吴王夫差起师伐越》的出现证明了清华简《*越公其事》篇的真实性一样,考古发现的“晋庄平公”这一名称也表明《*系年》不可能是伪造的。
叶翰教授在他上面引用的“这位评论者认为,《系年》中大量不利于其真实性的文本证据表明,它是一份伪造品”的段落末尾说道:
周文化被新的发现大大简化了。如果我们相信它们,那么大多数礼仪规则一定是汉代的发明。许多老问题现在得到了简单的解决。然而,所有这些新证据的可信度有多高?依赖可信度非常可疑的文献,难道不存在摧毁我们领域基础的危险吗?
这种说法真是奇怪。我已经研究周文化的新发现近半个世纪了,只觉得它们使这一文化变得更加复杂。虽然一些老问题肯定得到了解决,但许多新问题也随之产生。当然,确定所有证据的可信度——无论是新的还是旧的——是任何历史学家的首要任务。但历史学家接下来的责任就是考虑所有可以证明是真实的证据——无论是旧的还是新的。
新的证据已经极大地扩展了我们对古代中国的认识,为许多旧领域提供了新的信息: 正如专家委员会对清华简进行评估的报告所说,这些领域不限于“历史学、考古学、古文字学、文献学等许多学科”。
此外,新的发现已经并将继续质疑对先秦传世文献传统过于信任的问题,所有这些文献都是在汉代编辑的,虽然汉代的编者是尽力保存古代文化遗产的尽责学者,但他们的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当时背景的影响——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对过去的了解是有限的。
这并不是为盗墓行为开脱。没有人希望看到写本和其他文物(在近期的简牍学热潮中,我们往往忘记了几个世纪以来大多数盗墓行为都是为了发现古代青铜器)被剥夺其直接的文化背景。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解决办法。在中国的有关部门能够保护所有古墓之前,我们应该感谢上海博物馆和清华大学等中国学术和文化机构——就像之前的汉代编辑一样——挺身而出,尽其所能保护中国的古代文化遗产。我们的领域欠他们很多。
附记: 感谢叶翰(Hans van Ess)教授提醒CLEAR的读者关注清华简,并就此事与我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交流。同时感谢清华简英译小组的其他成员,特别是傅希明(Chris Foster)、郝益森(Ethan Harkness)、夏德安(Don Harper)、李伯威(David Lebovitz)、裴彦士(Jens Petersen)、梅林(Maddalena Poli)、石安瑞(Ondrˇej krabal)、方妮安(Newell Ann van Auken)和周博群以及史达(Thies Staack)对此文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