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阁权和宦权:明代权力机构是如何运作的?
皇权、阁权和宦权:明代权力机构是如何运作的?
《明代国家权力机构及运行机制》与《澄清吏治:明代的文官考核与官僚政治》是近年出版的两部明代政治史的新书,此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大学问与上海人民出版社共同策划、举办学术沙龙,邀请两位作者对谈明代政治中的皇权、阁权与宦权,本次学术沙龙由宋晨希主持。本文系部分发言的文字整理稿,内容经发言者审定。
《澄清吏治:明代的文官考核与官僚政治》,黄阿明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
《明代国家权力机构及运行机制》,方志远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
两种观点:明代的专制与数目字管理
在讨论明代政治制度时,有两个非常主流的观点值得关注。第一个观点来自钱穆,他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指出,明代的制度走向了独裁,甚至用“政治恶化”来形容明清时期的制度。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主要是朱元璋废除宰相制。这种观点在上一辈的历史学者中较为普遍,对明代的政治制度评价较低。
第二个观点来自黄仁宇,他认为明代缺乏“数目字管理”。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对中国历史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他的观点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方志远认为,黄仁宇用现代西方的标准来衡量中国古代的管理方式并不恰当。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管理方式更像中医,注重整体调理而非精确数据,而黄仁宇则希望将整个中国用数字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现代国家的管理方式。
黄阿明则从财政管理的角度对黄仁宇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他指出,明代中期以后,随着一条鞭法的实施和货币白银化的推进,中国已经能够在国家层面进行财政会计预算。万历九年完成土地清丈后,万历十一年出版了《万历会计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全国财政预算书。到了清代,更是出现了大量赋役全书,这些都表明明代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财政管理和预算体系。
明代制度的独特性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还提到,明代的制度设计呈现出“夹心饼干”或“三明治”的状态,即中央和地方的设计都合理,但上下是断裂的。然而,这种断裂是否真的存在?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看,明代的制度设计有其独特之处。
方志远提出了“以内制外,内外相制”的观点。他指出,明朝通过建立庞大的宦官机制来制约外廷的文官和武官,同时外廷也对内廷进行制约。此外,明朝还建立了庞大的监察系统,由六科十三道这些低品官构成,形成“以下制上,上下相维”的机制。明太祖还设计了五府六部相互“颉颃”的制度,确保所有衙门相互制衡,没有任何机构或个人的权力能够威胁到皇权。
黄阿明进一步解释了明代的内官与外官制度。他认为,朱元璋废除行中书省后,改变了秦到宋的中央与地方的制度结构。在明代,京师的中央官和外地官员的关系更像是内官与外官,而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的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司,直接向皇帝负责,而不是向中央对口机构负责。这种设计使得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像是平行的,而不是垂直的。
明代制度的缺陷与挑战
尽管明代的制度设计有其独特之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和挑战。宦官和党争是两个主要问题。
方志远指出,明代的宦官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而不是单纯的干政。宦官通过司礼监参与国家决策,拥有皇权让渡出来的批红权。明代还开创了对宦官进行系统教育的先河,设立了内书堂,这使得宦官在知识水平上与士大夫相当,甚至在某些方面更有优势。
黄阿明则强调,明代的宦官制度是制度设计的一部分,士大夫要想有所作为,往往需要与宦官建立关系。宦官外出采办时的放纵行为,与宫廷财政紧张、采办制度等因素有关,不能简单归结为个人因素。
党争是明代政治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方志远认为,党争的根源在于制度执行层面的偏差。第一代的党政领袖往往都是正人君子,但到第二代就容易变成只顾私利的小人。这种现象在宋代和明代都有体现。
结论
明代的制度设计既有其独特之处,也存在一些缺陷。通过宦官制度和党争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制度的运行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本身,还与人的执行密切相关。明代的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制衡的思想,但这种制衡在实际运行中也面临着各种挑战。
《明太祖朱元璋正形像》
明代的宦官是制度性地被纳入到国家的决策机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