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随意停车 旦夕之危不容小觑
高速公路随意停车 旦夕之危不容小觑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禁止占用。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巡逻四大队查处了两起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案例,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但总是有一些驾驶人忽视交通法规、不顾安全,随意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给自身的生命安全及其他车辆的安全通行均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巡逻四大队在巡逻过程中查处两起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的违法行为,现予以曝光,以作警示。
案例一
6月29日上午10时30分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巡逻至沈吉高速沈阳方向289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吉A18BH0”的小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灯、车辆后方未设置三角牌。巡逻民警见状立即将巡逻车停在该车后方,迅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随后上前查看情况。待巡逻民警走近车旁,发现车内驾驶位及副驾驶位的两个人一边吸烟一边唠嗑,车厢内烟雾缭绕。当巡逻民警询问驾驶人为什么停车时,驾驶人赵某表示有些累了,便停车抽支烟休息一下。
了解情况后,巡逻民警立即责令驾驶人将车开走,并要求其到前方收费站接受处罚。待该车到达附近的明城收费站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赵某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案例二
7月3日上午9时许,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巡逻四大队民警巡逻至沈吉高速吉林方向293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吉B97Z49”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辆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巡逻民警见状立即将巡逻车停在该车后方,迅速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随后上前查看情况。
经过询问了解,车内是夫妻二人,驾车从磐石上高速准备去往吉林,途中丈夫感到有些劳累,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准备换妻子开车。面对民警的询问,夫妻二人还辩解道:“车就停一下,换个司机而已,不会出啥问题的”。民警立即责令二人将车开走,并要求其将车开到前方服务区接受处罚。待到达服务区后,民警对夫妻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夫妻二人讲解了应急车道的用途及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停车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在民警的教育下,夫妻二人才意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表示今后一定注意,绝不再犯此类错误。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邵某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交通安全知识课堂
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危害:高速公路车速特别快,前车如果违法停车,如果后车时速是120公里,即使两车保持120米的安全车距,那么留给后车的反应时间也不超过4秒。如果违停的车辆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警示、防护措施,那么后车驾驶员意识到前车是停车状态时,一切都来不及了。违法停车+缺乏足够的防护措施+随意性=危险。虽说从危险到危险事件的发生,还存在概率性问题,但一旦命运轮盘不凑巧指向了你,那就是一场危及生命的大悲剧。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案例警示
01
停车查看导航,四车连环追尾
02
高速上随意停车、下车,人被撞飞
吉林高速交警温馨提示
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不仅违法,而且十分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途中感到疲倦困乏或是要上厕所等,应尽快驶进就近的服务区或者驶离高速公路,切勿在应急车道、避险车道上停车,避免事故的发生;如果车辆出现故障或者事故,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吉林省高速公路报警电话0431-12122,24小时应急救援电话96122。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