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入境须知:签证要求与相关费用详解
澳门入境须知:签证要求与相关费用详解
随着澳门成为越来越多游客的热门目的地,了解入境要求和相关费用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前往澳门的签证要求、费用以及机场相关费用等信息,帮助您做好充分的出行准备。
护照及入境签证
来澳旅游人士须具备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以及签证。除获法定豁免「签证」及「入境许可」之访澳人士,所有访澳旅客均须持有「签证」或「入境许可」方可进入澳门。有关获法定豁免「签证」及「入境许可」之国家及地区人士,可浏览网页: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
澳门入境签证可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签证上所注明之期限在澳门逗留。需要签证的旅客,亦可在抵达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即「口岸签证」)。但某些国家的旅客必须预先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领有效澳门签证方可进入澳门,详情请参阅网页:www.fsm.gov.mo/psp/cht/psp_top5_3m.html
「入境许可」(即「口岸签证」)费用:
- 个人:澳门元 200元 (一次性),澳门元 300元 (多次性)
- 家庭护照:澳门元 400元 (一次性),澳门元 600元 (多次性)
- 12岁以下之儿童:澳门元 100元 (一次性),澳门元 150元 (多次性)
- 出示集体旅行证明文件并由同一旅游经营人组织为数至少十人的团体:每人澳门元 100元 (一次性),每人澳门元 150元 (多次性)。
已支付多次性「入境及逗留许可」费用之人士,可于所批给之逗留许可期限 (最多30日) 内多次进出境,无需再支付费用。
上述资讯仅供参考,入境手续详情请浏览澳门治安警察局相关网页:www.fsm.gov.mo或联络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厅查询:(澳门区号)+853 2872 5488,电子邮件:sminfo@fsm.gov.mo
海关规定
所有入境旅客必须通过例行的清关手续,如有任何超过免稅限額的應課稅物品必須申報。要详细了解應課稅及免稅物品,請瀏覽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mo。
根据法律规定,入境人士携带总值为澳门币十二万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例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託书、本票等,应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出境人士如被海关人员查问,亦应如实作出申报,否则可被科处澳门币一千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而中途短暫停留澳门的过境旅客則無須作出申报。详情请浏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关于网页:www.customs.gov.mo/cn/customs6.html
航空费用
乘客服务费
- 一般乘客:110澳门元(约13.75美元)
- 过境乘客:豁免
机场安保费
- 一般乘客:30澳门元(约3.75美元)
- 过境乘客:30澳门元(约3.75美元)
详细资料可浏览澳门国际机场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