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和资料详解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和资料详解
北京廉租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了重要的住房保障。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所需资料以及注意事项,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更好地了解和准备申请。
一、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1、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
2、单身申请人需符合晚婚年龄。
3、已离异的单身申请人需离异满3年后方可申请。
4、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依此类推。
6、家庭人数为1人时,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家庭人数为3人时,低于30万元;家庭人数为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二、北京廉租房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资料及复印件需提交以下内容: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填写并经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还需同时提交相应的资料,如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等。
同时,申请家庭须同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政府部门、公/私营机构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交的资料使用A4纸。
2、如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北京廉租房受理机构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