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西安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西安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引用
1
来源
1.
https://xa.bendibao.com/live/2013930/38700.shtm

在西安办理结婚登记,可以提前网上预约,提前准备好材料,本文为你提供西安结婚登记条件、材料、流程等,详见本文!

办理条件

  1. 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陕西省/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
  2. 我市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男女一方户籍在陕西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一方持有西安市有效居住证,可在西安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3.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陕西省或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可以在西安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4.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5. 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6. 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7. 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8. 双方自愿结婚
  9. 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0. 当事人持有《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办理材料

  1. 户口簿原件
  2. 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
  3. 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5*5.3cm)
  4. 西安市居住证(仅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提供)
  • 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选择一方当事人西安市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西安市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O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
  1. 备注: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办理流程

进入西安婚姻登记预约系统,点击开始预约
手机端:点击进入
电脑端:点击进入

办理地址及电话

  1.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439070
    地址:西安市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4楼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下午15:00-18:00(7月1日-8月31日)。

  2. 高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6926504
    地址: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7234170
    地址:碑林区建国一巷3号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4.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29-88636799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土门20号莲湖区市民中心(开远半岛5号楼1层)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