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法院:遗产继承引争议,情法并用化纠纷
槐荫法院:遗产继承引争议,情法并用化纠纷
槐荫法院每年办理的一万多起案件中,“小案”占据相当比例,但每一件小案背后都可能关涉一个人的命运、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的大事。槐荫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将“互联网+马锡五审判方式”融入每一起案件中,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以个案公正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
案情简介
原告王甲、王乙称其与被继承人李丙系姐妹关系,被告张三系李丙之女。2020年初李丙告知原告其立有遗嘱以及遗嘱的存放位置,遗嘱内容为将其名下所有银行存款、股票及现金等由王甲、王乙继承,每人二分之一份额。2021年,李丙因病去世后,张三将其账户内的银行存款取走。两原告故提起诉讼,要求按照遗嘱分配被继承人李丙的遗产。张三辩称,其母亲李丙生前立下见证遗嘱,将其名下的遗产全部由女儿张三继承。
开展化解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分别提交遗嘱,被告对于两原告提交的遗嘱,认为不是被继承人自己书写的;两原告对于被告提交的遗嘱真实性无法确定,也不认可是被继承人本人书写。对此法庭询问双方,对于各自提交的遗嘱,对方不认可真实性的情况下,是否申请对各自提交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李丙本人所写进行鉴定。双方均不申请鉴定,仅提交其他证据,对遗嘱的真实性进行补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释明双方均不申请鉴定对于两份遗嘱真实性的认定需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双方均有败诉的风险。基于此,原、被告双方的态度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后法官加大调解力度,最终各方协商一致,由被告张三向原告王甲、王乙支付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存款20万元。至此,各方就本案再无争议。彻底、圆满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双方对案件结果均表示满意。
经验总结
司法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解决案件。继承纠纷它发生在亲近人之间且有着错综复杂的情感和利益纠葛。本案中,法官敏锐捕捉到问题所在,耐心组织调解,从根源化解矛盾,彻底、圆满地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和质量,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