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执行案件结案证明的步骤和方法
开具执行案件结案证明的步骤和方法
执行案件结案证明是法律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款或执行物的法律凭证,也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最终体现。本文将详细介绍执行案件结案证明的概念、种类、申请办理流程、法律效力及注意事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法律程序。
概念与根据
执行案件结案证明,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执行款或执行物的交付,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证明的一种法律凭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执行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执行证明。
结案证明的种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执行案件结案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款证明: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依法作出执行款裁定,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款证明。
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物证明: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依法作出执行物裁定,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物证明。
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和解证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作出执行和解证明。
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终结证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依法决定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作出执行终结证明。
结案证明的申请与办理
- 申请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结案证明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执行案件结案证明申请表;
(2)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款(或执行物)裁定书、执行和解协议、执行终结证明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4)其他可能影响结案证明制作的材料。
- 办理
申请执行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材料后,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办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次日起15日内办理结案证明手续,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结案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在收到申请材料的次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并说明理由。
图1:开具执行案件结案证明的步骤和方法
结案证明的法律效力
执行案件结案证明是申请执行人取得执行款或执行物的法律凭证,具有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持结案证明向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应按照证明上的金额支付。申请执行人持结案证明向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执行物手续,有关部门应按照证明上的内容办理。对于结案证明记载有误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执行法院予以纠正。
结案证明的注意事项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结案证明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申请执行人应在结案证明办理过程中,保持与执行法院的沟通,及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申请执行人应按照执行法院的要求,办理结案证明相关手续,确保结案证明的办理顺利进行。
申请执行人开具执行案件结案证明,需要了解结案证明的种类、申请与办理程序以及结案证明的法律效力,同时注意注意事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办理结案证明,实现执行目的。
本文原文来自jzcmf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