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还享有什么权利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还享有什么权利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引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 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 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 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 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哪些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吗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补偿金,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还享有什么权利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