呕心沥血——浅析芥川龙之介《罗生门》
呕心沥血——浅析芥川龙之介《罗生门》
《罗生门》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平安末年,一切被打破但还未重启,饥荒不断,百姓生活艰难。主人公是一个家仆,刚被雇主打发出家门,正在饿死与做强盗之间进行抉择。仆人来到破败的罗生门寻找栖身之所,遇到一个白发老太正在拔死人的头发做假发来养活自己,这在家仆看来是极为不道德的,无论动机为何都是无法宽恕的“恶”。于是他在短暂的思考之后拔出大刀与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对峙,而老太为了活下来也自然与其展开了一场“善恶之辩”。结局是可以预见的,家仆最终认同了“为了生存可以做恶”这个观点,于是他扒光老太婆的衣服最终离开罗生门消失在黑夜之中。
文章表达的主旨没有那么复杂,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很快做出自己的决定,也都能很快意识到现在做出决定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毕竟散兵坑里不会有无神论者,而我们没有面临过这样的生死抉择。
比起这个,我更加在意的是芥川的表现手法。第一点,我认为文章给我的印象不是两个人在进行博弈、犹疑,更像是一个人与一只在山林里生活的猴子对话,这来源于作者的比喻:“仆人的眼睛这时才看清死尸中间蹲有一个人,一个身穿丝柏树皮色衣服的白发老太婆,又瘦又矮,浑如猴子。”,“只见老太婆把松明插在楼板缝上,旋即双手按住眼下死尸的脖子,恰如老猴子给小猴子抓虱”,“老太婆随即愈发圆瞪双眼,定定注视仆人的面孔,目光如眼眶发红的肉食鸟一样咄咄逼人。”作者这样比喻,一方面更好地反映当时百姓的生存状态,另一方面则是模糊了人和其他动物的界限,提醒读者兽性始终存在于人心中。
除了将老太婆从人贬为动物,芥川还极力避免了家仆这个看似站在道德制高点角色的神化,将他约束在人间,约束在这个如地狱一般的罗生门之中。我们不妨先看一看伟大的作家们是如何造神的。现实主义的狄更斯创造的是西德尼·卡顿——胡狼,一个为爱献身,替他人上断头台的悲剧英雄,以下是行刑时的描写: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心中深受尊重,视为神圣,可我在他们心目中,更受尊重,更为神圣……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
而现代主义的博尔赫斯(姑且容许我这样定义)创造的是阿莱夫——地下室中的一个发光小球,包含着宇宙,或者说就是宇宙本身,以下是作者遇到阿莱夫时的描写:现在我来到我的故事难以用语言表达的中心,我作为作家的绝望心情从这里开始。任何语言都是符号的字母表,运用语言时要以交谈者共有的过去经历为前提;我羞惭的记忆力简直无法包括那个无限的阿莱夫,我又如何向别人传达呢?……我看到阿莱夫,从各个角度在阿莱夫之中看到世界,在世界中再一次看到阿莱夫,在阿莱夫中看到世界,我看到我的脸和脏腑,看到你的脸,我觉得眩晕,我哭了,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个名字屡屡被人们盗用但无人正视的秘密的、假设的东西:难以理解的宇宙。我感到无限崇敬、无限悲哀。
前者引用圣经,使用诸如“神圣”、“最”之类的词语;后者不断强调无限、宇宙。两者的共同点在于绝对化与不寻常,这些感受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少体验到的,如今没什么事物能够稳定给我们带来这样的感受,作者在这个过程中拉开了描写对象与我们日常的距离,从而让下对上的崇拜之情产生。与此同时,作者为了减少被神化对象的不真实感,会删减一切不必要的肖像、外貌描写。就像信仰虔诚的基督徒都对上帝的相貌有着自己的理解,故而不会轻信前人的绘画,这些被神化的个体,还是交由读者来想象吧。
谈到神的降格,就不能不提鲁迅的《故事新编》对于神话故事的改写。例如在《奔月》中后羿与嫦娥被脱去了神明的外衣,作者是这样描写的:羿在垃圾堆边懒懒地下了马,家将们便接过缰绳和鞭子去。他刚要跨进大门,低头看看挂在腰间的满壶的簇新的箭和网里的三匹老乌鸦和一匹射碎了的小麻雀,心里就非常踌躇……“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我真不知道是走了什么运,竟嫁到这里来,整年的就吃乌鸦的炸酱面!”
鲁迅借嫦娥之口多次强调“乌鸦肉的炸酱面”,大笔一挥描写的场景尽是平日里能够见到的,肖像描写也必然省不了:残膏的灯火照着残妆,粉有些褪了,眼圈显得微黄,眉毛的黛色也仿佛两边不一样。但嘴唇依然红得如火;虽然并不笑,颊上也还有浅浅的酒窝。俨然便是曾经风光而今家道中落陷入平民生活的凡间女子形象。
回到《罗生门》,这一将人物俗化、甚至是丑化的要素便是“酒刺”。文中多次提到:而右脸那颗大大的粉刺又给他增添了几分烦躁……上面透下的火光,隐隐约约舔着他右侧的脸颊,映出短短的胡须和红肿的酒刺……当然,听的过程仍为右手摸着脸颊上那个红肿的大酒刺感到心烦。作者时时刻刻提醒读者这个家仆绝不是什么正义执行官,或许过去也过着铺张浪费的生活。所谓的道德感与居高临下之感不过是自以为的罢。
“烦躁”一词突然吸引了我的注意,姑且提这么一句:如果脸上没长酒刺,家仆最后会扒光老太婆的衣服并决定成为强盗吗?同样的,在《局外人》中,如果没有令人眩晕的炎炎烈日,默尔索会开枪杀死那个阿拉伯人吗?我知道两篇故事的关键都不在这里,但仍然禁不住去想这没什么意义、也不会有结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