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借钱不还怎么办?一文读懂民间借贷法律要点
碰到借钱不还怎么办?一文读懂民间借贷法律要点
借钱不还的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会感到困惑和无助。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答几个常见的民间借贷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碰到这些问题怎么办?莫慌,东小立帮你来解惑。
01 我借给他的钱,法院能认吗?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不仅要求当事人之间具有借贷的合意,而且要求出借人必须有实际交付出借款项的行为,合同在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一般应向法院提交双方达成借款合意的证据,比如借条、借据、双方商定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等,以及款项交付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
如果只有借据借条,但没有款项交付的证据,法院能认吗?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如果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如果只有转账凭证,但是没有借条借据,借贷关系成立吗?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会根据双方最终的举证情况来认定借贷是否发生。
02 我借给他的钱,利息怎么算?
民间借贷中的三类利息
类别 | 内容 |
---|---|
借期内利息 | 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计收的利息 |
逾期利息 | 在借款期间经过后,借款实际清偿前,就未偿还本金计收的利息 |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 根据民诉法264条,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借期内利息
①自然人双方对借期内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率上限。
法律允许的利率上限
借贷合同成立时间 | 计息时间 | 利率 |
---|---|---|
2020年8月20日之前 | 自合同成立至2020年8月19日 | 最高24% |
2020年8月20日之前 | 自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返还之日 | 不超过起诉时4倍一年期LPR |
2020年8月20日之后 | 自合同成立至借款返还之日 |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4倍一年期LPR |
②自然人之间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逾期利息
①自然人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但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允许的利率上限。
②自然人之间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
③自然人之间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03 我借给他的钱,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还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