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税局终于回复了!
发票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税局终于回复了!
在税务实务中,发票的开具规范一直是财务人员关注的重点。近日,有纳税人咨询:在开具发票时,如果只填写了开票人,而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位为空,是否会被处罚?针对这一疑问,深圳税务局给出了权威回复。
深圳税务局官方回复
问: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只写了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都为空,请问对于这种情形是否会处罚?如果处罚,依据哪一条?是否是依照“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这一条?
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发票上面有的栏目当然要填写。
1、自助机代开,收款人:法人,复核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代开机名称。
2、前台领取,如要求前台填写,则按纳税人要求填写,否则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前台操作人员。
3、EMS邮寄,收款人、复核人为空,开票人为操作人员。
相关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实务操作建议
自助机代开:收款人应填写为法人,复核人应填写为财务负责人,开票人应填写为代开机名称。
前台领取:如果纳税人有特殊要求,可以按照纳税人要求填写;如果没有特别要求,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但开票人应为前台操作人员。
EMS邮寄: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但开票人应为操作人员。
结语
发票的规范开具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税务合规,也直接影响到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财务人员在开具发票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确保每一张发票的填写都符合规定,避免因小失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本文原文来自快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