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汇聚社会正能量
东湖评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汇聚社会正能量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全省见义勇为工作培训班上,提出大力挖掘“平民英雄”,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湖北大地蔚然成风的要求,此举措对弘扬社会正气、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意义重大。
见义勇为,是在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扎根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构成。古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之举,今有和平年代救援抢险中的无畏身影,这种精神始终闪耀,激励人们关键时刻展现非凡勇气与担当。譬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便是见义勇为精神闪耀的典型,2007至2024年涌现65起见义勇为事迹,以“英雄农妇”方玉明为代表的129人次受省、市、县表彰奖励。这些“平民英雄”来自平凡生活,在危险来临时毫不犹豫站出来。方玉明的事迹是众多平民英雄事迹的亮点之一,共同汇聚强大正能量,温暖鼓舞当地及更广泛地区的人们。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首先,注重挖掘身边的“平民英雄”。日常生活中不乏此类英雄,虽无惊天动地壮举,但点滴小事彰显人性光辉,如河边救起落水儿童的路人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事迹的发现、挖掘与宣传机制。可在社区、乡村设置专门的信息收集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民众提供的见义勇为线索;利用网络平台开设专门的举报与推荐渠道,方便民众随时上报身边的善举。同时,组织志愿者团队深入基层走访调查,主动发现那些未被知晓的见义勇为事迹。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民众给予适当奖励,激发民众参与的积极性,让每一个微小善举都被看见和传颂。
其次,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表彰与奖励力度。英雄挺身而出后,社会应给予充分肯定与回报,这是对其个人的尊重激励,也是传递积极价值导向。物质奖励方面,除了奖金外,还可提供住房资源、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譬如,为见义勇为者子女提供升学加分或优先入学机会;在住房分配上给予一定补贴或优先选房权。精神层面,除颁发荣誉证书、媒体宣传外,可设立专门的见义勇为荣誉日,在这一天举行盛大的表彰仪式,邀请各界人士参与,让见义勇为者成为全场焦点;还可在城市的公共场所,如公园、广场设置见义勇为者事迹展示区,让他们的事迹时刻被人们瞻仰铭记,激发更多人内心正义感与勇气,让人们面对危险不再犹豫。
再者,加强见义勇为精神的宣传教育是关键一环。在学校教育中,将见义勇为故事纳入德育课程,可组织学生排演以见义勇为主题的舞台剧或小品,通过亲身参与深入理解英雄事迹内涵,培养正义感与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层面,利用电视制作系列纪录片,深度挖掘见义勇为者的心路历程与背后故事;网络平台开展见义勇为故事征文活动,鼓励民众分享身边故事并给予优秀作品创作者奖励;新媒体可发起见义勇为话题挑战,吸引大众参与讨论与创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教育,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大众普遍认同的价值追求。
然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过程中,需解决现实问题,避免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机制。设立专门的见义勇为法律援助基金,为遭遇法律纠纷的见义勇为者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诉讼支持;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见义勇为者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他们受伤后能得到及时救治且费用减免;对于因见义勇为遭受财产损失的,政府部门应给予补偿或组织社会募捐,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等多方面支持,让见义勇为者无后顾之忧。
见义勇为精神是社会宝贵财富,如明灯照亮前行道路,激励人们危难时援手相助。通过大力挖掘“平民英雄”、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者、加强宣传教育及完善权益保障机制等多方面努力,定能让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使社会充满正能量,更加温暖、和谐与安全。
本文原文来自荆楚网(湖北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