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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跑出个市占率第一的IPO,业绩下滑、多处数据存疑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浙江舟山跑出个市占率第一的IPO,业绩下滑、多处数据存疑

引用
格隆汇
1.
https://www.gelonghui.com/p/1609612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业”)于2024年12月30日获准于创业板提交IPO注册,公司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拟募集资金为6.72亿元。然而,在IPO过程中,浙江华业暴露出诸多问题,包括家族式治理、转贷行为、关联方资金拆借、业绩下滑、数据真实性存疑等。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家族高度控股,违规转贷与关联方资金拆借并存

据悉,夏增富、沈春燕、夏瑜键三人是共同实际控制人,夏瑜键是夏增富与沈春燕的儿子。在本次发行前,三人合计支配公司78.02%的表决权比例。集中度如此高的股权结构,是否会影响浙江华业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现任浙江华业董事王建立是夏瑜键妻子王盼的父亲,直接持有公司5.6545%股份。交易所要求浙江华业,说明未将王建立、王盼两人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未认定实际控制人规避同业竞争、关联关系或锁定期相关规定的情形。

浙江华业回应称,王建立、王盼未实际参与浙江华业的日常业务经营,未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未认定王建立、王盼为浙江华业的实际控制人。王建立主要从事工程建筑行业,王盼主要从事投资行业,不存在通过不认定王建立、王盼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以规避同业竞争的情形;浙江华业在招股书中已将王建立、王盼及其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认定为浙江华业的关联方,且王建立、玺阳华国均已承诺,其所持的浙江华业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将比照实际控制人,自浙江华业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不存在通过不认定王建立、王盼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以规避股份锁定及关联关系的情形。

招股书中披露,2019年和2020年,浙江华业存在以向舟山市海明特殊钢有限公司(下称“海明特钢”)采购的名义进行转贷的行为,共发生15笔,涉及金额高达2.726亿元。这种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专款专用”违规操作。转贷问题不仅影响了公司的财务透明度,还可能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交易所要求浙江华业,说明海明特钢的具体情况,浙江华业与海明特钢的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说明上述转贷的流向和具体用途,转贷行为的清理过程,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风险。

浙江华业回应称,海明特钢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商,自2003年开始成为浙江华业原材料供应商,浙江华业对其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系其经过二次锻造后的钢材。报告期内,浙江华业对其采购金额分别为681.56万元、402.55万元及988.32万元。浙江华业与海明特钢进行原料采购系基于自身生产需求进行的采购,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与海明特钢除正常采购业务以及转贷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情况;并且这些贷款浙江华业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已经按时偿还贷款并支付了本息。同时这些转贷行为不存在受到处罚的风险。

浙江华业虽解释贷款用于正常经营并按时还款,但这种转贷操作仍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其转贷行为是否表明其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浙江华业的转贷情况,是否表明其在资金规划和管理方面能力不足?

除了违规转贷,浙江华业还存在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情况。2019年,浙江华业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春燕向公司拆入资金194.05万元,同年,浙江华业向关联方舟山启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拆出资金68万元。浙江华业于2021年11月支付沈春燕上述资金拆借利息2.98万元,同时于2021年11月收到舟山启盛上述资金拆借利息0.71万元。

交易所要求浙江华业,逐项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并说明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对浙江华业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浙江华业回应称,报告期内,浙江华业均为归还/收回报告期期初已存在的资金拆借,除此之外,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新的资金拆借情况。截至2019年末,浙江华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已结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并且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浙江华业参考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计提支付了相关利息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

浙江华业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虽已结清,是否能完全排除未来再次发生的可能?浙江华业虽称资金拆借定价公允且无利益输送,但在家族式治理结构下,是否真能确保不存在此类问题?浙江华业实际控制人的资金拆借行为,是否反映出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漏洞?浙江华业在家族式治理下的资金拆借操作,是否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毛利率持续下滑,业绩成长性存疑

浙江华业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这一章节中表示,目前公司外部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借款。截至2023年末,公司银行贷款共计2.04亿元。截止2024年上半年,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28亿元,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815万元。当前公司的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使得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需求较为迫切。

并且,截至2023年6月末,浙江华业货币资金余额为1.21亿元,主要系银行存款。报告期内,浙江华业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分别3399.54万元、4278.87万元、3576.03万元和3805.94万元。为维持浙江华业的正常经营,在不考虑经营性现金流入的情况下,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仅能保证浙江华业约3个月左右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流,资金较为紧缺。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浙江华业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未曾有过现金分红,但在2022年上半年申报IPO时,却突然实施现金分红6000万元,此金额甚至超过了其上半年的净利润。这一举措进一步加深了市场对其资金压力的忧虑。同时,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6.72亿元,其中2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浙江华业一边在现金流不充裕的情况下进行分红,一边又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其募集资金的合理性真的充分么?是否有上市圈钱的嫌疑呢?

此外,浙江华业报告期业绩持续下滑,直到2024年上半年才有所回升。2021至2023年,浙江华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08亿元、7.82亿元、7.3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114.46万元、7500.29万元、6621.26万元,整体出现下滑。虽然2024年上半年,浙江华业业绩有所上升,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3亿元和4404.39万元。

同时,报告期内,浙江华业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08%、26.92%、25.73%和24.82%(剔除运费后),虽然都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但却逐年呈下降趋势。

在浙江华业的上会现场,上市委提出了涉及浙江华业是否具备成长性、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问题,但最终浙江华业还是“有条件”地获得了“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结果。

这不仅让人思考,浙江华业未来业绩是否具有成长性?投资者又该如何理性看待这家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潜在风险?

数据真实性存疑,研发投入不足

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报告期内,浙江华业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8%、10%,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然而此数据未获充分验证。此外,浙江华业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夏增富任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这引发了市场对浙江华业数据真实性的质疑。

交易所要求浙江华业,说明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相关数据统计的计算依据、其他主要市场参与者分布情况,相关数据是否为浙江华业付费取得、是否具有权威性和客观性。

浙江华业回应称,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未披露螺杆机筒行业内其他主要市场参与者相关市场占有率等数据,亦未披露相关市场占有率、市场排名的计算口径及计算方法,相关数据并非公司付费取得;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相关数据具备客观性、权威性。

夏增富的协会职务,是否会影响浙江华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而知。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华业在报告期内未向全部员工缴纳公积金。2019年和2020年,浙江华业分别仅向266名和258名员工缴纳了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24.74%和20.84%。然而,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浙江华业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达到了98%-99%。

这也引发了交易所的关注,要求浙江华业测算如需补缴社保及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说明上述瑕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浙江华业回应称,报告期内,公司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华业前期公积金缴纳比例低且未覆盖全员,是否表明其对员工权益保障不够重视?浙江华业后期公积金缴纳比例大幅提升,是否只是为了应付上市要求而非真心改善员工福利?

此外,申报材料显示,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浙江华业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分别为4.06%、2.63%、2.62%、2.77%、3.12%、3.06%,整体呈下降趋势,尽管2023年有所回升,可是2024年再次回落。并且,浙江华业的研发投入比持续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至2024年上半年,新强联、金沃股份、中核科技这三家可比企业研发投入比平均水平分别为3.68%、3.98%、3.67%、4.21%、4.43%、3.85%。

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浙江华业,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逐年下降的合理性及与公司研发项目的匹配性。二轮问询中,深交所对研发费用的准确性提出质疑。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监管层追问浙江华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逐期下降的原因,对其核心技术的竞争优劣势、持续获取订单能力等进行问询。在上会现场,深交所仍是要求浙江华业,披露公司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是否具备成长性。

浙江华业回应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波动主要受各期研发需求和研发项目变化影响,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具有合理性,与公司研发项目匹配。同时,公司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不存在较大差异,差异主要因会计核算口径和税收规定口径不同,具有合理性,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此外,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波动合理,其核心技术具备竞争优势,具备持续获取订单的能力。

浙江华业面对深交所的多次问询仍未解决研发投入问题,是否反映不够重视研发创新?浙江华业研发投入的变化趋势,是否暗示其在技术创新方面投入不足,从而导致创新能力不足?浙江华业研发投入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是否会阻碍其未来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华业研发投入比偏低的同时,还将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40%-50%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里。浙江华业回应称,部分高管属于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然而对于提到的部分高管“统筹公司研发的整体工作,拟定研发规划、主导产品研发方向以及技术研发的规划和落地、生产工艺流程的开发制定、构建研发团队为研发项目协调资源配备”,这些工作内容实则属于管理层工作范畴,这种回应的说辞难免显得牵强。

浙江华业在研发投入比本就低的情况下如此操作,是否影响其研发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浙江华业将高管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做法,是否存在虚增研发投入之嫌?浙江华业将部分高管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行为,是否会误导投资者对其研发实力的判断?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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