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如何过户
房产遗嘱继承如何过户
房产遗嘱继承过户,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确认遗嘱效力。需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比如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可通过公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确定遗嘱效力。
其二,办理继承权公证(非必经程序)。继承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遗嘱、继承人身份信息、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确认无误后出具公证书。
其三,准备材料并申请过户。准备好遗嘱、公证书(若有)、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其四,审核与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需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清楚。
若房子有遗嘱,财产分配通常遵循遗嘱的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形。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就应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分配房产。比如遗嘱明确表明房产由某一继承人单独继承,那么该继承人就有权获得该房产。
二是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若遗嘱部分内容存在无效情形,如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个人的财产部分无效,那么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效部分仍按遗嘱执行。
三是遗嘱全部无效的情形。若遗嘱存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导致全部无效的情况,那么房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父母若想就其房子订立遗嘱,可参考以下方式:
一是自书遗嘱。由父母亲自书写遗嘱内容,注明房产的具体信息,如位置、面积等,明确房产由谁继承。遗嘱需父母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是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五是口头遗嘱。但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是公证遗嘱。父母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