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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南海子 | 南海子春秋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你不知道的南海子 | 南海子春秋

引用
1
来源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419/13/39208892_1120842604.shtml

南海子,这片位于北京南郊的土地,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其中,清朝宣统元年颁发的《南苑督办垦务执照》是研究南海子地区发展史的重要历史资料。本文将为您解读这份珍贵的执照,展现清朝末期南海子地区的土地管理和开发政策。

有关“南苑督办垦务”的相关史料,笔者一直没有找到。大兴区研究南海子资深专家李丙鑫先生曾于1983 年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发现了一件清宣统元年(1909 年)颁发的《南苑督办垦务执照》,成为研究南海子地区发展史非常难得的珍贵历史资料:

第壹千贰百玖拾柒号

南苑督办垦务局为发给执照事,照得本苑。

奏准苑内闲旷地亩招佃垦荒认种以广生计等因,于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在案。当经本苑拟定招佃章程开列于后,计开:

所有招募认垦之人,即以八旗内务府以及顺直绅商仕民人等、旗人取具图片,绅民取具切实具结,始准领地,均以十顷为制,不得逾数。

地利本有肥瘠之分,应缴押荒等银厘。定上、中、下三等,至将来升科亦按三等分上下忙开征,倘有顽劣之户拖欠钱粮,即将地亩收回另行招佃认种。

招佃户宜有栖身之所,准其自盖土房,不准营建高阁大厦及洋式楼房,亦不准私立坟墓,违者究办。

苑内一经开荒人烟稠密,不免有贸易经营,惟须禀明听候指示空闲地址,不准毗连结成市镇,亦不准开设烟馆、赌局,违者定行究办。

垦户如有不愿承种者,即将地亩交还,应俟升科后体查情形办理。如有更佃等情,务须呈明换给执照,倘有私相租典,借端影射,一经查出,定按原交押荒加倍科罚。

认垦之户各宜循规蹈矩安分农业,其雇觅佣工亦宜慎选良善者,倘有不法之徒寻衅生事搅扰,立即严拿惩办。

以上各节俟三年后再行换给新照,各宜恪遵。不得稍有违误,至于咎戾须至执照者。

右给佃户 敦叙堂大兴县人下地叁拾亩收执

宣统元年拾贰月拾玖日《奉宸苑印章)

苑计开地邻四至列后:

坐落大红门南,东至鲁姓,,西至岳姓。南至官道,北至王姓地界止。

(原件为纸本。长78厘米、宽56.5厘米。木版印刷,现存中国科学院图书馆。)

从以上《南苑督办垦务执照》条文中不难看出,当时对南海子招佃垦荒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认种以广生计”。为防止无序的乱开乱垦,条文规定了准许招募认垦的对象应是“八旗内务府以及顺直绅商仕民”等,并规定认垦地亩数量以“十顷为制”。根据地亩因地理位置等因素有“肥瘠”之分,条文又规定了按上、中、下三等分别上缴“押荒银厘”。另史料记载,当时上等地每亩白银三两二钱,中等地每亩白银二两半,下等地每亩白银一两七钱。

另外还规定,只允许认垦佃户在地亩内“自建栖身土房”,不准盖“高阁大厦和洋式楼房”,也不准将“坟地”私立于认垦地亩中,更不准许在此开设“烟馆和赌场”。如需进行贸易场所,须上报另行批准空闲之地,但不准“连接城市镇”。垦户如有不愿再承种的,可将所垦地亩交回,不准“私相转让”。条文最后,还要求认垦户遵规守矩,慎重选用“良善佣工”,如果发现寻衅滋事者,将严加惩处,等等。说明当时清政府对南海子的招佃垦荒还是带有一定的保护性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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