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依托咪酯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随着对传统毒品的打击力度增强,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寻找替代品。依托咪酯因其价格低廉、效果相似而成为毒品的替代品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依托咪酯的定义、用途、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帮助读者了解这一新型毒品替代品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医疗上主要表现为水剂、乳剂),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增加剂量可以产生麻醉作用,是一种短效的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剂,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依托咪酯还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法途径获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可以销售依托咪酯原料及制剂(不得零售);药品零售企业可凭执业医师处方零售制剂;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可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制剂。
依托咪酯为何成为了毒品的替代品
随着对传统毒品的打击力度增强,导致传统毒品价格相对昂贵,而依托咪酯以其价格低、与冰毒、氯胺酮同样致幻效果,暂未被列管等特点,使得出现部分人员用依托咪酯作为冰毒、氯胺酮等替代品吸食的情况。
依托咪酯的危害
据临床观察发现,依托咪酯吸食后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也有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即刻广泛皮肤发红,或荨麻疹的情况。大剂量吸食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严重会精神错乱甚至中风死亡。
加强监督打击滥用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邮政局三部门在2023年2月13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强调了滥用依托咪酯的人群以青少年为主,严重危害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滥用和非法流入渠道,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尽管依托咪酯未被列管为毒品,但吸食后的危害等同于毒品,极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广大市民必须提高警惕,对于依托咪酯以及类似很“上头”的东西不要轻易尝试,而若是已经不小心沾染,一定要尽快去专业的医院寻求帮助和治疗。
法律知识小课堂:妨害药品管理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的规定,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海南省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第五十九条 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致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财物,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销其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许可证。
胁迫、欺骗研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及其人员为自己或者他人提供、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没收其非法财物,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药品零售企业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异常销售情形,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未立即停止销售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物流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实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责令改正;导致发生涉毒案件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邮政、快递企业未建立健全或者未严格执行禁毒安全保障制度的,责令改正;导致发生涉毒案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发现收寄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寄递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未向相关部门报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