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有“谏”有“纳” 让“礼”归礼落地有声
司法建议有“谏”有“纳” 让“礼”归礼落地有声
近日,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针对高额彩礼问题向市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并获得积极回应。这一案例展示了通过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创新方式。
“贵院移交的京山法建〔2024〕4号司法建议书(关于推进移风俗治理高额彩礼的情况)已收悉。接到贵院司法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对‘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工作进行研究部署……”10月15日,京山法院收到京山市民政局对《司法建议书》的回复函。
彩礼,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但是,近年持续走高的彩礼成为很多家庭的沉重负担,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甚至成为许多感情破裂的导火索。
京山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数量、讼争彩礼数额等方面,全面梳理了2022年以来受理的离婚纠纷,发现其中涉彩礼返还问题高达30%左右。且此前审理的几起离婚纠纷中,也因结婚时支付了高价彩礼导致双方矛盾十分尖锐。为此,京山法院在分析总结高价彩礼造成的社会风险及成因后,针对高价彩礼的治理问题向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以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开良方、治未病:一是建议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建议彩礼限额、婚宴简化倡导性标准,推动婚俗改革;三是建议强化婚前教育、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四是建议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跨部门协作。
接到司法建议书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具体工作职能,针对司法建议落实四点整改措施:一是在婚姻登记大厅打造倡导文明婚俗的横幅、展板等线下宣传阵地,引导形良好婚嫁风俗;二是将反对高额彩礼纳入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内容,向婚姻当事人进行宣传;三是在重大节日、特殊登记日,为结婚当事人颁证服务活动中,将反对高额彩礼向婚姻当事人进行宣传;四是将“推进移风易俗,治理高额彩礼”纳入《京山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移风易俗不是易事,但路虽远行则必至。有“谏”有“纳”、双向奔赴,这件针对“高价彩礼”的司法建议“落地有声”。相信在依法治理的同时,有的放矢树新风,持之以恒化新俗,终会实现“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京山法院将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社会治理“啄木鸟”的作用,加强回访和督促落实,把司法建议做实做细,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