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国之重器:歼-6战斗机的制造始末
曾经的国之重器:歼-6战斗机的制造始末
歼-6战斗机是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历程中的一款重要机型,它的制造过程充满了挑战与突破,见证了中国航空事业的逐步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世界战斗机进入了超音速时代。1955年3月,苏联米格-19刚刚装备部队。中国军方为了跟踪新的战机发展趋势,一直关注着苏联的战机发展并寻求技术引进。1956年6月,中国第二机械工业部四局计划开展米格-19及其发动机的仿制,并进行了一些生产准备工作。
1957年9月,聂荣臻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前往苏联谈判转让军工产品制造问题。10月,中苏两国签定协议,苏联同意向中国出售米格-19飞机的制造技术,并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样机和部分散装件、成品附件。
苏联当时提供的备选清单上包括了米格-19S(昼间战斗型)、米格-19P(全天候截击机/航炮型)和米格-19PM(全天候导弹截击机)。按照协议,中国均有采购。在签署许可生产协议时,中国选择了米格-19P作为仿制型号,定点在沈阳飞机制造厂生产飞机、沈阳黎明发动机厂生产发动机。
1957年协议签订后,苏联于1958年上半年陆续将米格-19P的图纸发至沈阳飞机制造厂和黎明发动机厂。1958年8月,仿制前期准备基本完成,正式开始仿制工作。仿制的米格-19P在国内被称作东风103,这是当时中国国内航空工业提出发展的一系列“东风”型号之一。
1958年12月17日,东风103由王幽淮驾驶首飞成功。1959年4月26日,国家鉴定委员会正式鉴定验收。歼-6的整个试制周期,相比歼-5(米格-17F)缩短了约一半。然而,早期生产的歼-6甲由于质量问题未能发挥作用。
1973年11月,空军提出新的武器装备发展规划,鉴于歼-5甲夜间战斗机已陈旧,为解决夜间作战需要,建议重新恢复歼-6甲的生产。1974年,贵州飞机厂根据要求重新仿制歼-6甲。1975年12月21日,新歼-6甲首飞成功,1977年设计定型并少量投产。早期的沈阳飞机厂歼-6甲完全仿制米格-19P,机头延长以安装分体式PR-1雷达,照相枪在进气口右方,空速管位于右翼尖,固定武器为2门23毫米航炮。贵州仿制的新歼-6甲的突出改进是对“射雷-2”机载雷达进行改进,使其可控制霹雳-2号空空导弹,扩大了机载武器种类和作战能力,新歼-6甲翼下也因此增加了两个用于挂载霹雳-2号导弹的挂架。此外,还采用了I型火箭弹射救生系统、双发启动系统、主起落架应用盘式刹车等7项改进。1964年投产的歼-6甲(歼-6基本型),至1984年停产,共生产3562架,大量装备中国空军、海军并输往国外。
在仿制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中国只购买了米格-19P的生产许可证,没有米格-19S的图纸可供直接仿制。于是,沈阳飞机制造厂负责以米格-19P为基准,参照米格-19S进行设计,生产出歼击机(称东风 102)。但在实际设计中出现问题,未进行结构强度计算,导致强度仅达设计指标的86%。东风102于1958年12月开始设计,1959年2月进入试制阶段。同年9月30日,吴克明驾驶其完成首次试飞,至12月6日试飞结束。按照当时的命名规则,被空军命名为59式歼击机。但试飞结果表明,59式性能难以与米格-19S匹敌,甚至基本的飞行品质都无法保证,强度不足使飞机飞行时严重抖动,该型机未装备部队。
此外,歼-6乙(东风 105)实际上是南昌飞机厂仿制的米格-19PM。1958年11月,南昌飞机厂开始仿制工作,1959年3月正式按苏联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仿制(曾短暂称为59乙,1964年统一命名为歼-6乙)。同年9月28日,南昌仿制米格-19P成功,11月28日通过国家鉴定,随后生产了7架。1963年,第一架米格-19PM试飞合格,后续制造了19架。
歼-6战斗机在中国空军中具有重要地位,服役时间长达半个世纪。尽管在其服役期间,以 F-104、F-4等为代表的更先进的2倍音速战斗机已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歼-6在性能上,特别是机载雷达、火控系统、武器配备等方面存在差距,但它在国土防空作战中表现出色。空军航空兵和海军航空兵使用歼-6飞机先后击落击伤多架来犯敌机,其中不乏 F-104、F-105、A-5、A-6等先进战机,甚至还有比歼-6领先整整一代的 F-4重型制空战斗机。在这些战斗中,歼-6创造了多个世界空战史上的纪录,如首次超音速空战、首次以跨音速战斗机击落2倍音速战斗机,以及超音速飞机空战的最近距离等。
歼-6的成功制造和服役,不仅增强了中国的国防力量,也为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它的制造过程反映了中国航空人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方面的努力与探索,是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虽然歼-6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它在中国航空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在歼-6的制造过程中,中国航空工业也经历了一些曲折和教训。例如,在试制初期,由于“大跃进”热潮的影响,生产计划过于激进,忽视了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导致出现了大量问题,飞机的质量和性能受到影响。后期经过停产整顿、严格按照苏联图样重新试制等措施,才逐步解决了质量问题。
此外,在飞机批量生产阶段,也曾出现过管理混乱、随意更改设计图样、违反工艺纪律等情况,给飞机的质量带来了隐患。如在某一时期,部分生产环节为追求产量而偷工减料、省略必要工艺流程,甚至出现飞机带着螺丝刀、顶把、钻头等工具上天的情况。
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在特定历史背景下,中国航空工业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对质量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也促使中国航空人深刻反思,认识到在航空制造领域必须严格遵循科学规律,注重细节,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航空工业不断吸取教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管理制度。在后续的飞机研制和生产中,更加注重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科学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如今,中国的航空工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能够自主研发和生产一系列先进的战斗机、运输机、直升机等航空装备,成为世界航空领域的重要力量。
歼-6战斗机的制造始末是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它见证了中国航空人从仿制到自主创新的艰辛历程,也为中国未来航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段历史提醒着人们,在追求技术进步和发展的道路上,要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不断进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