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问题电动车”、“翻新发动机”?法院: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销售“问题电动车”、“翻新发动机”?法院: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因为专业知识的缺乏而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在购买和维修车辆等专业性较强的产品时。本文通过两个具体的司法案例,说明商家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帮助消费者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车辆知识具有专业门槛
在购买和维修过程中
消费者往往无法第一时间
作出分辨与鉴别
这就要求商家
守牢诚信经营底线
若商家存在以次充好
偷梁换柱等欺诈行为时
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家销售不符合国标电动车
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01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0日,马某在某电动车经营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并支付3300元。使用一周后,车辆便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马某找到电动车经营店处理此事未果。马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电动车经营店退一赔三,共赔付13200元。
02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动车经营店作为案涉电动车的出卖方,应确保标的物符合质量要求。该经营店交付的案涉电动车没有相应的合格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3C标志,不能证明该电动车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要求;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全面地告知马某上述信息。故电动车经营店在销售时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依法判决电动车经营店向马某退还购车款3300元并赔偿马某9900元。电动车经营店提出上诉,新乡中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3
法官说法
在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消费者举证证明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经营者应对其经营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经营者无法提供电动车必要的合格证明及国家强制性质量认证,无法证明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向消费者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在此情况下,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被认定构成欺诈,需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本案裁判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对经营者应当依法合规、诚信经营起到了警示作用,以鲜活生动案例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违法必受罚,得不偿失。
“翻新件”当“全新件”更换
认定欺诈“退一赔三”
01
基本案情
杜某将一辆某牌汽车交给某汽车贸易公司进行维修,双方达成一致要换装一台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维修款共计29万元。某汽车贸易公司从上海购进了一台原装进口发动机,在其对车辆进行维修换装过程中,杜某发现该发动机存在质量问题,遂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进行鉴定:涉案的发动机为翻新组装机,非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杜某遂诉至法院,以某汽车贸易公司的经营行为存在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严重违法行为为由,请求判令某汽车贸易公司将案涉汽车修复合格并交付,同时支付汽车维修款的三倍赔偿、鉴定费用以及租车费用90余万元。
02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约定案涉车辆维修更换全新原装进口发动机,案涉发动机虽是从供应商处购买,但某汽车维修公司作为销售商,应对发动机进行全面检测并应当知晓真实情况。但其未将这一重要信息如实告知消费者,违反了经营者应如实提供商品信息的义务,将明显与全新标准不符的发动机销售给杜某,存在隐瞒行为与放任的故意,足以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而购买消费,其销售返修后的以次充好的发动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欺诈。法院判决支持杜某案涉发动机三倍赔偿款及鉴定费共计798767元,同时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行政违法行为给予处罚。某汽车贸易公司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该公司自行履行了判决义务。
03
法官说法
汽车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必不可缺的生活工具,而汽车维修专业性强,大多数消费者对车辆维修时需要更换的汽车零部件是否系原装产品,缺乏专业识别能力,所以从事汽车修理经营者更需要秉持最大诚信,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产品和维修服务,如果存在使用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零部件,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极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故必须坚定不移给予严厉惩处。
本案中发动机系汽车核心部件,作用重要、价值较大,人民法院坚定判令不诚信的经营者予以三倍赔偿,有力维护了消费者权益。通过司法裁判划定了汽车维修企业合法经营行为的法律边界,既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教科书”,也为汽车维修行业诚信经营提供了外部推力。通过“惩罚—教育—预防”的链式反应,有力推动形成经营者不敢欺诈、消费者善于维权、监管者及时跟进的良性生态体系,督促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也要提高警惕、严格把控质量,把消费者信任转化为企业长久发展的动能。
法条链接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