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律条款与相关规定
假释的法律条款与相关规定
假释是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允许符合条件的罪犯提前释放。那么,假释的具体法律条款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假释的法律条款
我国对于假释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假释的适用条件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法定的对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假释的考察与法律效果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 第一、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
-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
- 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
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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