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如何认定
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如何认定
一、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如何认定
法定继承人的资格认定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是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需注意的是,事实婚姻需符合相关条件并被认定后,一方才具有以配偶身份继承的资格。
二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与养父母形成合法收养关系后,便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继子女只有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才具备继承资格。
三是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是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资格的认定需依据具体法律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二、代位继承需要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当存在法定继承情形时,原本有继承权的子女等在继承开始前便已离世,才可能发生代位继承。比如,父亲在祖父之前去世。
二是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被代位继承人并非被继承人子女,一般不适用代位继承。
三是代位继承人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例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不受辈数限制。
四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代位继承人不能超出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范围进行继承。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代位继承才能成立,从而保障相关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使遗产的分配符合法律规定。
三、法定继承发生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发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处理遗产,不会发生法定继承。
二是没有遗嘱。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预先处分,体现其个人意愿。当被继承人死亡时,若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按照遗嘱继承,只有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考虑法定继承。
三是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即便存在遗嘱,但遗嘱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那么涉及放弃部分的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四是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若遗嘱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其原本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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