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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险怎么办?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险怎么办?

引用
腾讯
1.
https://new.qq.com/rain/a/20250225A06VYN00

近日,有读者咨询关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险的相关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对于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等原因导致无法统一办理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原因,并经本人申请,向其支付领金期间未成功代缴但本人已实际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支付金额不得高于当地代缴标准;个人实际缴纳费用低于当地代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

因此,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医保和生育保险不会断缴,大家可以放心。

2025年重庆失业金标准

  1.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80%,即1864元/月
  2. 对于巫溪县、城口县、酉阳县、彭水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的90%,即2097元/月

※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具体划分为:

异地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线下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但在待遇发放期间不能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线上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随时随地申领。

线上申领入口:重庆人社APP或者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聊天对话界面回复【失业金】,即可获取线上申请入口。

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本文信息来源于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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