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主收回可以吗
出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主收回可以吗
一般来说,出租的房子没到期,业主没权利提前把房子收回去。要是碰到特殊情况,比如承租人违约转租或者做违法的事,那业主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把房子收回来,并且让承租人承担责任。合同到期之后,承租人得按时把东西搬走,如果不搬,就得继续交租金。要是承租人通知出租人或者出租人的家属、单位、外交机关按照约定搬走了,那就说明租约已经结束了,不用再交租金了。
出租的房子没到期房主收回可以吗
出租的房产尚未到期,业主是否有权提前收回
若租赁合同期限已满,且出租人远行尚未归来或者明确拒绝搬离,此时,业主欲收回该房产,应依据如下规则进行操作:
(一)若承租人已经通知了出租人之亲近家属、所在单位或外交机关依照原租赁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开始搬迁,则视同原租赁契约并未延长,租赁费用也不再需缴纳。
(二)在承租人通知出租人返回之前,或者在向承租人表明其态度之前,应当视为继续租赁,既可根据原有约定补充支付租金,亦可每月将租金交付给上述机构代为收取并转交给出租人。自知晓出租人无意续租的意向之日起,才可以认为是不再续租。
(三)若承租人在租赁合约期满之后又继续居住直到出租人返回或者表达明确意愿为止,在此期间,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附加的滞纳金,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除非出租人自愿同意,方能豁免这一段时期内的租金。
(四)在租赁协议有效期内,倘若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者转借他人,亦或与他人交换、出售、赠送等等,那么将会被视为侵权行为。待出租人归来后,可依法追讨原有的住房并要求赔偿损失以及退还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的所得款。相关部门有权对此类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包括罚款或者没收不当得利。若承租人恶意利用空置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亦或是违背上述适当处理意见,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索偿所遭受的损失,并且有权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未到期房主收回是否合法
一般情况下,出租房屋未到期房主收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法。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主有权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形,如承租方违约等,且房主的行为符合约定,那么收回房屋是合法的。但如果租赁合同未约定且无法定事由,房主在未到期时收回房屋,就构成违约,承租方有权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等。所以,要确定出租房屋未到期房主收回是否合法,需依据租赁合同及具体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出租的房子没到期被收回需承担什么责任
若出租的房子没到期被收回,需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承租方因提前收回房屋所遭受的损失。违约金的数额通常由合同约定,若未约定则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同时,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期届满前继续出租房屋。若承租方因提前收回房屋而遭受其他损失,如重新找房的费用、搬迁费等,也可要求出租方予以赔偿。但需注意,若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导致房屋无法继续出租,出租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总之,出租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出租房产未到期,业主一般无权提前收回。如遇特殊情况,如承租人违约转租或从事非法活动,业主可依法提前收回并追责。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按时搬离,否则需继续支付租金。若承租人通知出租人或其家属、单位、外交机关按约搬迁,则视为租约结束,不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