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分类及无牌无证处理指南
电动车分类及无牌无证处理指南
电动车因节能、灵活、便捷,深受广大群众的青睐。但无牌上路、无序行驶,势必会给道路交通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如何正确区分电动车种类?
别看它们都是电力驱动,可是大不相同的哦!
1. 电动自行车
- 不需要驾驶证
- 有脚踏骑行能力
-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 最大车速≤25km/h
- 整车质量≤55kg
- 要求佩戴头盔
- 年满16周岁可以驾驶
- 实行免费注册登记
2. 电动轻便摩托车
- 需持F证、E证、D证
- 无脚踏骑行能力
- 需登记上户
- 在专用车道或靠右行驶
- 最大车速≤50km/h
- 必须佩戴头盔
- 年满18周岁可以驾驶
3. 电动普通摩托车
- 需持E证、D证
- 无脚踏骑行能力
- 需登记上户
- 在专用车道或靠右行驶
- 最大车速≥50km/h
- 必须佩戴头盔
- 年满18周岁可以驾驶
4. 电动三轮汽车
5. 四轮低速电动汽车
4、5两种车型都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目前大部分地区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设过渡期届满不得上道路行驶。
关于电动车无牌无证处理解释问答
1. 电动车不上户能行驶吗?
答案是不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注册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
2. 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行驶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扣留车辆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处罚后,拒绝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二)强制拍卖或报废
对扣留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罚款或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不悬挂号牌、不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处罚款;对无证驾驶行为处罚款和拘留。
(四)增加交通事故责任比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无牌无证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过错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3. 电动车被扣留后处理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当事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车辆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等;机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需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等。
4. 电动车手续不全无法上户有没有解决办法?
(一) 补齐手续返还车辆。近期购买的车辆可向经销商联系补办相关手续和凭证,凭证补齐后发还车辆注册登记。经销商故意不提供或隐瞒提供的可向请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二) 以旧换新。因时间久远不能补办手续的可向经销商协商以旧换新。不愿意以旧换新的可以申请拆除有关配件后报废处理。
(三) 直接报废。可自行联系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领取报废残值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