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严格建立在什么基础
法定继承是严格建立在什么基础
法定继承是继承法中的重要概念,它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和血缘关系基础之上。本文将详细探讨法定继承的基础,并解释转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的基础
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和血缘关系基础之上,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血缘关系。这是法定继承中最为核心的基础之一。在通常情况下,与被继承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子女、父母等,在法定继承中处于优先且重要的地位。子女作为被继承人血脉的延续,基于这种天然的血缘纽带,依法享有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对子女同样有着深厚的血缘联系,在子女去世后,也有权利继承相应的遗产。
二是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也是法定继承的重要基础。夫妻之间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相互扶持、共同创造财富,基于这种紧密的人身关系,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享有重要的继承权,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三是扶养关系。除了血缘和婚姻关系外,法定继承还考虑到实际的扶养关系。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
转继承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转继承有相关规定。虽然法典中并未明确使用“转继承”字样,但依据相关条文可确定转继承的规则。
具体而言,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移给其继承人,但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例如,甲在父亲去世后、遗产分割前不幸离世,且甲未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那么甲原本应继承父亲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就会转由甲的继承人来继承。
转继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二是继承人在上述期间死亡;三是死亡的继承人未放弃继承。转继承不同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转继承则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发生的继承转移情况。
转继承的法条依据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在我国《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理解该法条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时间节点,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若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则不发生转继承。
二是继承人未放弃继承。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
三是遗嘱另有安排除外。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对相关情况有特别的安排,应优先按照遗嘱执行。
转继承在实际操作中,需确定转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确定。同时,要准确认定转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原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来确定转继承人可获得的遗产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