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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及区别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及区别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248015.aspx

合同的订立过程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接受。要约和承诺在合同法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们不仅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判断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本文将详细介绍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及其主要区别。

一、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接受的一种意思表示。

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1. 概念不同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 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 要约:

  • 内容具体明确

  •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承诺:

  • 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 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

  1. 生效不同
  • 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
  • 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
  • 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 撤回、撤销不同
  • 要约:

  • 可以撤回和撤销

  •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人明确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明示方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

  •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 撤销要约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承诺:

  • 可以撤回但不可撤销

  •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一旦到达即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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