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指南:从合同成立到权益保护
民间借贷法律指南:从合同成立到权益保护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灵活的资金融通方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民间借贷也存在诸多风险和法律边界。本文将通过问答形式,为您详细解读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买房向银行贷款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吗?
NO!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不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
借款合同的成立条件
这样一条微信消息,能成为借款合同吗?
当然。时代变迁,民间借贷的形式已不局限于书面借条,一个电话、一条微信、一笔转账记录都有可能发生民间借贷的事实,并随之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 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 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 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 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 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可见,民间借贷行为和民间借贷合同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民间借贷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形式,坚持自愿原则,即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借贷双方可以就借款期限、利息计算、逾期利息、合同解除进行自愿协商,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前面微信借款信息为例,甲向乙提出借款请求,乙立即转账支付10万元,甲收到款项后表示尽快还钱。
问:借款合同成立吗?
答:成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依照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甲的账户收到乙的借款时,合同成立。
问:聊天记录中对借款的利息、还款时间等没有约定,借款人怎么主张合法权益?
答:现实案例中借款双方为特定社会关系人,比如亲戚、朋友等,基于信任关系对借款利息、还款时间等没有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合同中既未约定利息又未约定借款期限,贷款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要求借款人还款,但没有利息。
问:假如乙催告要求甲在一个月内还款,否则,将要求甲支付逾期利息,乙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答:必须支持,但利率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已经给予1个月合理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问:什么是“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答:“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LPR。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旨在通过设定合理的利率上限,防止高利贷等不合法借贷行为的发生,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是对出借人的一种提醒和约束,使其在设置借款利率时能够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公职律师提醒
借贷行为要合法。只有合法的借贷行为才能受法律保护。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公序良俗,不仅借贷合同会被视为无效,出借人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借贷事实需留证。随着时代快速发展,人们通过微信、微博、支付宝等社交媒体进行借贷的情况越来越多,但电子数据往往存在遗失和被清理的风险,因此,借款人一定要注意妥善留存录音、录像、转账截图等证据,以此证明借贷事实。
行使权利要及时。按照《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此,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满后的三年内,及时向借款人追索债务或者向法院主张权利,避免借款人向法院主张诉讼时效问题,导致出借人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