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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与庶子: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地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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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与庶子: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地位之争

引用
网易
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JGNNIJPM05374HE2.html

在我国封建传统观念的漫长历史长河中,“嫡庶有别,重男轻女” 的思想犹如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深深烙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即便在现代社会,一夫一妻制已成为主流,嫡庶之分虽已消失,但性别差异的观念仍在某些角落根深蒂固。

在古人的认知体系里,嫡系的地位优于庶系,男子的地位高于女子。那么当一个家庭中同时出现嫡女和庶子时,他们的地位究竟该如何排序?是血脉的正统性更为关键,还是性别差异占据主导?难道小妾所生之子真的能凌驾于正妻所生之女之上吗?

嫡庶之别的根源

嫡庶之别的根源在于古代的 “一夫一妻多妾” 制度,嫡子乃是正妻所生的孩子,而庶子则是妾室所生育的后代。正妻在家庭中的地位远远高于妾室,这种地位上的悬殊自然而然地延伸到了她们所生子女的身上。在元朝之前,嫡庶有别的观念深入人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自元朝起,这种观念逐渐开始淡化。

正妻地位的重要性

古人的正妻又被尊称为嫡妻,其身份的获取必须经过正规而繁琐的明媒正娶流程。男子在正常情况下绝不能同时拥有两位正妻,不过凡事皆有例外,在晋朝时期,若得到皇帝的特别许可,便可拥有左右两位夫人。晋朝以 “孝” 治理天下,但在其他诸多方面却表现欠佳,尤其在尊礼方面存在诸多违背常理之处。早在晋朝建立之前,司马氏掌控魏国大权时,司马昭竟敢当街弑君。虽然实际动手之人是成济,但下达命令的却是贾充,最终成济成为替罪羊被杀。而贾充的家庭情况则成为了体现正妻地位重要性的典型案例。

贾充的原配妻子李婉是魏国大臣李丰之女,后因李丰犯罪,李婉被发配边疆。贾充无奈之下另娶郭槐为妻。西晋建立后,司马炎大赦天下,李婉得以返回,此时贾充陷入两难境地。他与李婉所生的两个儿子支持父亲接回李婉,然而现任妻子郭槐却坚决反对。郭槐之女贾南风已嫁与司马衷,郭槐因此成为皇亲国戚,她凭借此身份与李婉僵持不下。此事最终闹到晋武帝那里,晋武帝觉得有趣,竟赐予贾充特权,允许他拥有左、右两位正妻,这一待遇连皇帝自己都未曾享有。由此可见正妻的位置至关重要,即便在皇家眼中,正妻地位之争也不容小觑,一旦处理不当失败者的地位将一落千丈沦为妾室,这是任何人都不愿面对的结果。

庶妻的等级制度

在古人看来,“嫡” 代表着真正的亲情关系,而 “庶” 在某种程度上则被视为一种较为随意的关系。古人娶妾时,既无需遵循三书六礼的繁琐程序,也不必讲究门当户对,仅仅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而获取一个人罢了。庶妻实际上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等级为 “媵”,通常是妻子的同族姐妹陪嫁,这种习俗在周朝较为盛行,后世则较为罕见。比 “媵” 低一级的便是妾,在早期妾是绝无可能成为正妻的,这并非仅仅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观念,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妾 “扶正” 的限制逐渐放宽,只要举行特定仪式,妾便可成为正妻。地位最为低下的是婢女,她们通常是主人看中家中干活的侍女或从外面买回来的歌妓,这类人连妾的身份都无法获得,在唐宋两朝的文人阶层中,这种现象颇为流行,许多风流才子都有类似行为,大文豪苏东坡就曾将两名已怀孕的婢女送人。“媵” 因其特殊身份不能被买卖,而妾和婢则可被随意买卖甚至赠送。

与妾室相比男子若要与正妻断绝关系则困难重重,正妻不能降为妾室,若要解除关系,只能通过一纸休书将其彻底赶走。但休书不能随意书写,必须是女子犯有 “七出” 之错才行。“七出” 包括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等七项错误,这些规定即便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后来人们觉得 “七出” 过于冷酷无情,于是又增加了 “三不去” 的规定。“三不去” 是指已为公婆守孝三年的妻子、娘家已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妻子以及男子在地位低下时所娶的妻子,在这三种情况下,妻子不能被休弃。从这些规定中,足以看出嫡庶之间的差距犹如天壤之别。

嫡女与庶子的地位之争

在清楚了解嫡庶区别之后,再来看嫡女和庶子的地位问题。从理论上讲妻子所生的孩子无论男女,都被视为家庭的正统成员,而妾室所生的孩子,其地位自然无法与嫡出子女相提并论。即便庶子是男性,在礼法层面上,也不能超越嫡女的地位,现实生活并非完全遵循礼法规定。

人是有感情的生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不会因嫡庶之别而产生绝对的偏见,否则当初也不会将妾室娶进家门。如果庶子表现出色,获得父亲的重视也并非罕见之事,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所谓的尊卑礼法,更多是在遇到重大事情时才会被严格遵循,日常生活中并不会区分得如此清晰。

而且古人 “重男轻女” 的观念根深蒂固,对女子的重视程度确实有限。即使是嫡长女,最终也会嫁为人妇,成为别人家的一员,无法终身侍奉爹娘。古人对出嫁女子的要求极为严苛,女子出嫁后不能随意回娘家,娘家之事也不再指望于她。因此,嫡女虽然在礼法上地位较高,但实际情况却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汉高祖刘邦欲与匈奴和亲时,首先想到的竟是将吕雉所生的鲁元公主送去。当时的匈奴环境恶劣,和亲公主的命运充满不确定性,生存都面临巨大挑战,但刘邦却毫不犹豫地打算牺牲自己的嫡长女。若不是吕雉极力阻拦,鲁元公主恐怕难逃此劫。从这件事足以看出,古人对女儿的态度总体较为淡漠,尽管存在少数偏爱女儿的情况,但毕竟只是少数。此外女儿通常无法被记入族谱,而庶子却有资格入谱,这也是二者在实际权益上的一个显著区别。

由于 “嫡庶礼法” 的明文规定,嫡女在理论上的地位确实高于庶子。但民间 “重男轻女” 思想的广泛存在,使得地位较高的嫡女在实际待遇上往往不如庶子。嫡女的地位下限较高,但其上限却受到诸多限制;庶子的地位下限虽低,但在某些情况下,其上限却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种复杂的地位关系,充分反映了封建传统观念对古人家庭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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