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S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就业稳定性差、职业技能培训适用性不足等问题。本文旨在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实践提供参考。
基本情况
年龄结构
被调查对象的刑满释放人员中在20至40岁之间的青年和壮年居多,约占被调查总数的79.9%。
文化水平
被调查对象普遍学历较低,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包括文盲)占被调查总数的46%。
入狱类型
毒品方面的犯罪456人,占42.7%,盗窃、抢劫174人,占17%,寻衅滋事56人,占6%,故意伤害160人,占16%,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34人,占3%,其他犯罪131人,占13%。
捕前职业
捕前职业以有工作单位或者打工和无业为主,分别占被调查对象的53.6%和46.4%。
捕前就业次数
没有就业308人,占30%,就业一次的256人,占25%,就业过二次的190人,占19%,三次的98人,占10%,之前就业过四以上的共有135人,占13%。
就业状况
在接受调查的1011人中,就业、务农、创业的共计900人,占总人数的89%;在非农就业的661人中,有80人是直接或间接通过监狱职介机构安置就业的,占总人数的7.9%;本次调查的1011人,按专业划分:市场营销专业302人,计算机操作137人,数控铣床与加工131人,汽修114人,电焊95人,电工80人,中式烹调87人,家电维修60人。有836人认为所学专业对自己就业、创业有帮助、有用,占到总数的82.6%,只有172人认为用不上或无用,占总数的17%。
通过调查结果也反映出以下问题:
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稳定性不强。本次调查的刑满释放人员中,虽然就业、创业比例较高,但就业稳定性不强。实现就业的798人中,工作不稳定或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有615人,占60.8%,这些人主要从事建筑工人、装修工人、保安或在小厂、作坊打零工;工作较稳定且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只有183人,占18.1%;尤其是通过监狱职介中心提供的服务实现就业的只占到被调查总人数的7.9%,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都是通过自身努力或亲朋好友帮助就业,说明监狱就业安置和职业介绍工作还有待加强。
部分职业技术培训专业的适用性有待增强。虽然被访问的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认为这种培训对自己就业、创业有帮助,但在谈到专业与就业需求适应性时普遍反映,计算机操作、家电维修等就业市场需求不大。计算机虽然已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工具,但要在这个方向就业,三个月的学习显然是不够的;家电维修情况也类似,如本次调查的家电维修专业共有60人,没有一人从事与此相关职业。
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依然没有就业。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还有“人在出狱三到五年后仍坐吃闲饭,无所事事,状况堪忧,谈及找工作,这些人均反映受到不同程度的就业歧视。
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意向特点分析
根据问卷收集回馈的信息,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意向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
就业地点在城市居多
问卷收集汇总情况看出,对到大城市、小城市、乡镇及农村就业的人数呈明显下降的趋势,这种递减的特征是笔者之前通过长期监狱的基层工作能估计到,其中愿意到大城市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占到了总数的三分之一。
缺乏谋生特长
67.2%的刑满释放人员认为自己没有让自己能够找到满意工作的特长,25%的刑满释放人员认为自己有一定的技术特长,只要努力也能够过上正常生活,仅仅有9.1%的刑满释放人员表示自己刑满释放后可以凭自己的技术找到满意的工作。从犯罪学的角度看,犯罪的重要成因之一就是由于不能掌握必要的谋生技能,导致无法适应社会,从而选择通过他们认为更简便的方式例如诈骗、抢劫的方式去获得社会资源。
收入期望值相对较高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对自己的收入期望值在3000元以上的刑满释放人员有523人,占52%。仅仅有2%的刑满释放人员表示可以接受1000元/月及以下工资待遇。相对他们所掌握的就业技能,他们对工资待遇的要求普遍偏高,有些人到城市的工作时间不长,且没有一技之长,对于自己的工资满意度比较低。
就业动机主要围绕家庭
笔者在调查时为了避免结果上的模糊和偏差,将家庭因素设计为“养家糊口”、“减轻家庭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动机从家庭出发的占61%,以个人发展为主的占36.5%。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笔者调查的是一家男犯监狱,被调查者均为男性。在当前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