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买到“三无产品”,如何向销售者索赔?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买到“三无产品”,如何向销售者索赔?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431181

买到一辆电动车,却发现是"三无产品",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销售者又应该承担何种责任?本文通过一个真实案例,为您详细解析相关法律问题。

消费者马某在某电动车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车,然而在使用仅仅一周后,就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马某感觉上当受骗,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一纸诉状将某电动车店诉至牧野区法院。

牧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电动车店作为出卖方,应确保电动车符合质量要求,但其交付的电动车未随车提供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3C认证标志等必要证书,也无法提供该电动车的具体产地、进货来源等关键信息,不能证明该电动车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要求,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全面告知马某上述信息且马某在知悉上述信息后仍然自愿购买该电动车。因此,法院认定案涉电动车店在销售给马某电动车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依法判决该电动车店退还马某购车款并支付购车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马某将电动车退还电动车店。

案涉电动车店为何构成"欺诈"?

欺诈行为的核心是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知并作出购买决定。本案中,电动车店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未提供法定证明文件。国家明确规定,电动车销售必须随车附带产品合格证、3C认证标志等,这是车辆符合质量标准的"身份证"。商家未提供这些材料,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核实商品合法性。

第二,隐瞒关键商品信息。商家对车辆产地、进货来源等"一问三不知",既不能证明商品来源合法,也无法证明质量达标,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三,无证据证明消费者"知情"。若商家主张"已告知缺陷且消费者自愿接受",需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商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故法院认定其存在主观隐瞒的故意。

为何判罚"三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消费者受到欺诈后,有权请求经营者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法律对欺诈行为的惩戒具有惩罚性,三倍赔偿并非单纯弥补消费者损失,更在于震慑商家违法牟利的侥幸心理。本案中,马某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既是对其权益的救济,也是对行业乱象的警示。若放任"三无产品"流入市场,将威胁消费者安全,扰乱市场秩序。

给消费者和销售者的启示

消费者购车时务必查验合格证、3C认证等文件,核对车辆型号与证书是否一致。索要发票、收据并妥善保存,留存商家宣传承诺的证据(如广告页、聊天记录)。遇质量问题及时维权,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

销售者要严把质量关,确保商品来源合法、质量合规,杜绝销售"贴牌"、"山寨"产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对商品瑕疵、认证缺失等信息不得隐瞒。树立长远经营意识,欺诈行为虽可能短期获利,但面临高额赔偿、信誉崩塌等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