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员工,需遵循法定程序并给予相应赔偿。具体如下:
首先,裁员程序需合法。公司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实施。
其次,赔偿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公司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三年,合法裁员时应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违法裁员,则需支付六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员工,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方式:
一是若公司属于合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种情况下,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是若公司辞退程序不合法,比如未提前通知、未履行法定程序等,则属于违法辞退,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正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哪些
公司正常辞退员工,即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辞退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例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同样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与上述无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标准相同。